“通過‘媽媽崗’,我們公司吸納了更多優秀人才。”位於中山市南頭鎮的廣東立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經理辛莉莉說,去年企業在生產一線設立了彈性工作制的“媽媽崗”,招聘到的女職工讓企業十分滿意。“員工穩定性高、流失少,工作積極性高、效率高。”辛莉莉對女職工的工作表現連連贊嘆,同時也表示,對企業來說,招聘時設立“媽媽崗”,能迅速提高求職者對於企業的關注度,給招聘帶來正向的推介作用。
出台多項政策,幫助育兒女性更高質量就業
探索設立“媽媽崗”以來,中山市出台多項政策,推動這一靈活就業模式加快實施。
為了更好保障“媽媽崗”員工的各項權益,2021年8月,中山市出台《關於規範“媽媽崗”用工工作指引》,對“媽媽崗”明確了“三個不能少,一個自願”的要求:即勞動合同必須簽,必備條款不能少;社會保險必須有,休息休假不能少;工資必須按時發,應得金額不能少;工作制度雖彈性,加班加點須自願。
去年7月,根據前期探索“媽媽崗”的實際情況,中山市出台《關於大力推行“媽媽崗”就業新模式的若干措施》,從推動“媽媽崗”擴容提質、新增就業扶持政策、加大培訓扶持力度、落實稅收減免政策等8個方面提出18項措施。
為了更好減輕設置“媽媽崗”用人單位的用工成本,根據政策,中山市企業吸納法定勞動年齡內養育12周歲(含12周歲)以下兒童的婦女就業,每個月可以獲得每人400元的補貼。同時,“媽媽崗”員工每人每月也能獲得300元的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此外,中山市還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送上稅收政策“大禮包”。用人單位能享受到普惠性稅收等優惠,勞動者則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等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