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2日電/據人民日報報導,按照《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和《關於加強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據各地報送情況,水利部於近日印發《水利部關於公布2023年全國大型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名單的通知》,公布全國726座大型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名單,包括政府責任人、水庫主管部門責任人和水庫管理單位責任人。
通知要求,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水利部安排部署,抓緊組織落實中小型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並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原責任人工作變動,要及時作出調整。要全面落實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大壩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責任人的具體職責,強化責任人履職盡責。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與同級能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國資等大壩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強化對本行政區域內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管理單位和管理人員做好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切實保障水庫安全運行和效益發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