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大公積金支持力度。適時出台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支持政策,對生育二孩及以上且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改善性住房的家庭,在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實施差異化傾斜支持政策。(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七、降低住房交易稅費。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後1年內重新購買住房的,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自用達五年以上、並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航空港區稅務局)
八、穩定住房消費預期。鼓勵在鄭各商業銀行依法有序調整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引導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穩定居民消費預期。(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各開發區、區縣市人民政府)
九、推進商品房現房銷售。穩妥推進商品房“現房銷售”試點,著力抓好鄭東新區和惠濟區各一個試點項目。(責任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城建局、市住房保障局,鄭東新區管委會、惠濟區人民政府)
十、提升商品住房品質。加大低密度、高品質商品住宅用地供應,推廣立體生態建築建設,促進住房建設集約化、配套化、精細化、綠色化發展,全面提升新建商品住房品質。(責任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城建局、市住房保障局,各開發區、區縣市人民政府)
十一、加快推進租購並舉。積極培育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通過新建、改建、盤活存量等多種方式,多渠道籌集住房租賃房源,構建多層次長租房供應體系。積極引導國有平台公司和社會資本作為投資主體,購買符合條件的存量房屋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人才公寓。(責任單位:市住房保障局,市城發集團,各開發區、區縣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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