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2日電/據人民日報報導,為加強海南農業品牌建設,建立健全農業品牌培育、發展和保護機制,提升海南農業整體形象,海南省農業農村廳近日印發《海南省農業品牌目錄制度(試行)》,旨在引領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響、信得過的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企業品牌和農產品品牌。
海南省農業品牌目錄對照產地條件、產品標準,按照程序將海南省農業品牌分產品種類、產地區域等進行征集、遴選、發布,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征集發布一次《海南省農業品牌目錄》,有效期為3年。
《目錄制度》提出了申請列入目錄的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農業企業品牌、農產品品牌應具備的基本條件,並建立海南省農業品牌目錄退出機制,對存在“品牌產品生產管理出現重大問題,停產一年以上的;消費者反映強烈、投訴較多、滿意度明顯下降的”等情形的品牌將立即清退。退出目錄的品牌應當向社會公開,且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