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有效運轉,靠的是黨組織的堅強領導,離不開主體責任的落實。據四川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記錄和報告辦法》的執行工作納入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職責範圍內的有關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紀委監委(紀檢監察組)負監督責任,每年匯總分析情況向黨委(黨組)報告或通報;領導幹部要在年度述責述廉、民主生活會上對執行《記錄和報告辦法》情況作說明。
持續強化震懾推動制度實施,鞏固發展良好政治生態
自《記錄和報告辦法》施行以來,四川各級各地通過專題學習、納入黨校等幹部培訓內容、深入一線監督提醒等方式抓好貫徹落實,同時,堅持辦案引領,嚴肅查處了一批典型案例。
2022年12月,德陽市紀委監委立案查處市第二人民醫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張德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其中一個重要事實就涉及違規請托打招呼,今年8月,張德軍被“雙開”;綿陽市今年以來共查處市農業農村局機關黨委原書記廖芙香、科發集團原總經理郭旭東、交發集團原總經理王彬力等10件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重大事項案件……
“真是深刻感受到了震懾作用,對我而言是一個強有力的監督措施,就像戴上了‘緊箍’。”近日,談起《記錄和報告辦法》,成都市雙流區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陳加玉深有感觸地說。
陳加玉所言非虛。2022年9月,成都市雙流區民政局原二級調研員黃新貴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雙流區紀委監委第三紀檢監察室主任李曉波介紹,黃新貴任原雙流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為了給與其有利益輸送關係的商人何某某謀求民政局的殯葬改革服務站遷建工程項目,特意引薦下屬殯改站原站長肖某與何某某認識並打了招呼。工程中標後,黃新貴和肖某均因收受何某某好處被查。
為規範權力行使,雙流區民政局修訂完善了29項制度。翻開雙流區民政局制度匯總表,可以清晰看到關於貫徹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機制的實施意見、民政局黨組會議議事規則、政府採購管理辦法等。其中,結合省委出台的《記錄和報告辦法》,還專門出台了雙流區民政局防範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重大事項制度。
“以前一些領導幹部的確存在違規打招呼或受人之托干預的情況,或許因為個人私利,或許覺得抹不開面子,現在有了《記錄和報告辦法》,大家都覺得像是一把利劍高懸,不敢違規開口了,對於受人之托的也可以拿這個制度明確地拒絕,並不會面子上過不去了。”陳加玉說,更為關鍵的是,《記錄和報告辦法》也強化了黨內監督,有力督促了嚴格執行黨組會議議事規則,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經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記錄和報告辦法》的施行,對於具體經辦人員也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根據制度規定,對於插手干預行為不記錄不報告的也要予以追責,這就為經辦人員在思想上進行了減負解壓,為拒絕插手干預增強了底氣。”雙流區空港興城集團紀委書記洪開秀說。
雅安市一普通幹部說:“以往在工作中對違規插手干預不敢抵制、不敢報告、也不知向誰報告,現在有理由、有底氣、有途徑了。”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據介紹,《記錄和報告辦法》印發後,四川省紀委監委著力推動制度執行,將其作為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重要內容,協調省委巡視辦將執行情況納入巡視巡察監督範圍。同時,以辦案為牽引,在線索處置、案件查辦中,嚴查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行為,對2022年10月《記錄和報告辦法》施行後,經查存在違規插手干預重大事項不記錄不報告行為的,對所涉市(州)、縣(市、區)和省直部門(單位)黨委(黨組)進行督促約談,嚴查一批典型案例,持續形成強烈震懾。
四川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持之以恒、久久為功,把制度的貫徹執行融入日常、找准關鍵,抓出成效、抓出習慣,進一步約束領導幹部規範用權,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不斷鞏固發展良好政治生態。
聲音
四川印發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和報告辦法,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務實舉措。這一黨內法規在實體性規定、程序性規定和保障性規定等方面都作了很有意義的探索,針對性、可操作性較強。在實體性規定上,辦法對違規插手干預的具體情形進行細化,並對違規插手干預和正常履職作出界定,在有效震懾違規違法行為同時保護領導幹部擔當作為。在程序性規定上,辦法明確記錄報告的責任主體,並設置核實認定環節,完善了制度運行的程序機制。在保障性規定上,辦法從記錄報告人保護等方面構建更加完善的保障體系,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制度運轉效果較好。
——四川省監委特約監察員、四川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常務副院長 張洪鬆
四川出台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和報告辦法,是新形勢下從嚴從實加強對“關鍵少數”監督的重要制度舉措。一方面,辦法具有“規則剛性”,對適用情形、報告記錄和處置程序等予以詳細規定,以科學的制度設計把“關鍵少數”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另一方面,辦法也具有強大的“實踐韌性”,通過壓實主體責任、持續強化震懾、區分違規插手干預與正常履職等方式,有效防止領導幹部成為利益集團和權勢團體的代言人、代理人。四川省紀委監委著力推動制度執行,既能保護“關鍵少數”幹事創業擔當作為,又能斬斷違規插手干預的“黑手”,充分彰顯監督的政治性、嚴肅性、實效性。
——四川省監委特約監察員,中共四川省委黨校(四川行政學院)教授、法學部副主任 胡業勛
違規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背後往往存在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等違紀違法行為。建立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是防範權力被濫用、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務實舉措,對於監督約束領導幹部規範行使權力、防治重點領域腐敗具有重要意義。四川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領導幹部監督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了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和報告辦法,不斷扎緊規範領導幹部用權的制度籠子。與此同時,嚴肅查處了一批違規插手干預重大事項的領導幹部,取得了良好的警示震懾效果,鞏固發展了良好政治生態。
——四川省監委特約監察員,四川省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廖衝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