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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治日報) |
中評社北京9月29日電/據法治日報報導,“中秋節一家人想去飯店吃個團圓飯,菜比平時貴了不說,還不能自己點餐。”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區居民張先生向《法治日報》記者反映:他家附近的幾家飯店,對中秋節團圓飯預訂都設了“霸王條款”,有的只能點套餐,有的設置了最低消費。“飯店這麼幹是否違法?”
中秋節將至,一家人聚在一起吃一頓團圓飯是非常幸福的事。除了在家做之外,很多人選擇去飯店訂上一桌美食。第三方平台數據顯示,今年中秋節團圓飯預訂非常火爆,主題團購套餐訂單量同比增長超90%,其中,上海、北京、杭州等5城的預訂最旺。
然而,記者調查北京40家飯店發現,如張先生所言,絕大多數飯店在中秋期間訂餐都設置了包間費或服務費,一些飯店衹有套餐提供、且禁止自帶酒水,不少飯店設置了價格不等的最低消費,一系列“規定”讓消費者“頭疼”。
多位受訪專家表示,飯店經營者因成本問題收取一定的費用是合理的,但如果以變相的方式收取高額不合理的費用,則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監管部門應強化監管和查處力度,消費者也應保留好證據,積極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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