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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信托業務轉型 有序“去通道”
http://www.CRNTT.com   2023-11-30 08:07:14


  中評社北京11月30日電/最近一段時間,私募基金“跑路”風波持續發酵,牽出的信托公司名單越來越長。近日,兩家上市公司同日公告“踩雷”國通信托相關產品。在此之前,雲南信托、外貿信托已相繼被捲入其中。據瞭解,“踩雷”產品均為信托通道業務,引發市場高度關注。

  信托通道業務通常表現為事務管理類信托,由委托人發起,自主決定投資標的、管理信托財產,自負盈虧,信托公司不承擔主動管理責任,只是根據委托人指令行事。因此,信托通道業務一向在行業內被貼上信托公司“免責”的標簽。

  在上述案例中,信托公司大都明確表示“踩雷”信托產品的投資操作均按照投資人意願處理,且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言外之意是自身並不需要承擔責任。有業內律師認為,信托公司到底擔不擔責需看信托合同的約定,如確實存在失職行為,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在信托業發展壯大中,通道業務長期扮演著重要角色。信托通道業務最早源自銀行的“出表”需求,受制於監管指標約束或融資方行業限制,銀行無法直接為融資方提供貸款時,可借助信托產品曲線為融資方發放貸款,銀信合作也是通道業務的主要形式,大幅推高了信托資產規模。國內信托業資產規模於2017年末突破26萬億元,達到歷史峰值,成為僅次於銀行業的第二大金融子行業。

  坦率地說,信托通道業務曾在一定程度上助力企業融資、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但在信托業成長過程中,以監管套利為主的通道業務暴露出的問題越來越多,衍生的風險也越來越大。一方面,通道業務背後主要是非標準化資產,與標品信托的轉型方向背道而馳,易滋生大量違規行為,權責不清、糾紛不斷,也是信托產品“爆雷”高發區;另一方面,通道業務有違信托“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初衷,為被動管理型業務,與監管鼓勵的主動管理型業務相悖,難以在大資管時代塑造信托產品競爭優勢。

  當然,對於萬億元規模的通道業務而言,“去通道”也並非一蹴而就。近年來,尤其是在2020年之後,信托通道業務的監管力度空前,從逐步壓降到全面壓降再到明令禁止,取得了顯著效果。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信托資產規模降至21.69萬億元,單一資金信托規模占比更是降至不足19%,“一家獨大”地位早已終結。

  從長遠來看,信托通道業務“清零”的日子並不遙遠。今年6月1日起實施的信托業三分類新規中明確要求,信托公司應當嚴格把握信托業務邊界,“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通道業務和資金池業務”。存量業務整改過渡期為3年。11月中旬發布的信托公司監管評級新規中,更是將“多次或大量開展為其他金融機構提供監管套利的通道業務”列為下調評級的情形之一。種種監管舉措旨在推動信托公司有序化解通道業務風險,倒逼公司提高主動管理能力,加速信托業務轉型。

  信托公司應積極擁抱監管,對於屬於監管套利的通道業務“應清盡清、能清盡清”,降低“爆雷”風險,回歸信托“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本源業務,提高主動管理能力,在大資管時代找到適合自身發展的道路,為實體產業提供更多資金活水,也為投資者提供更具投資價值的產品和更具行業特色的服務,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來源:證券日報  作者:邢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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