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除患攻堅(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部署,集中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練、大約談、大督導行動,全面排查“九小場所”、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突出風險隱患,嚴格落實整治重點要求,確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實效。要整合發動公安派出所、綜合執法隊伍、網格員等各方力量,組織全面培訓,提高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已建成的鄉鎮(街道)消防工作站所全部投入一線檢查,發揮基層末梢作用,提升檢查質效。
(三)驗收評估(2024年3月底前)。各地區組織對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進行驗收評估,總結成效,通報問題。驗收不合格的,要進行重點督辦,責成重新組織開展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統籌發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作為當前維護社會穩定大局政治任務來抓,加強組織領導、指揮調度,壓緊壓實責任,採取有效措施,認真排查風險隱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質效,堅決遏制各類火災事故多發連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強化統籌推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將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與消防安全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春節消防安全工作、全國兩會安保工作等重點任務有效結合、同步推進,強化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風險評估,找准隱患問題集中的重點領域、敏感場所、薄弱環節,採取精準有力措施重拳攻堅,全力維護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消防安全形勢平穩。
(三)強化監督問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將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納入日常督導檢查內容,加強過程監管和責任追究。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格查處;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發現行動遲緩、工作敷衍的,查不出問題、發現問題不處理的,要通報批評、督辦整改,問題嚴重的嚴肅問責追責。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期間,發生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按程序啟動責任倒查機制,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各地安委會要統籌推進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具體由各消防救援總隊牽頭組織實施,有關情況及時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將適時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