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重點懲治關鍵少數。部分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董監高違背忠實義務,利用其身份職位優勢,偷看“底牌”,控制信息披露、炒作熱點、安排股評、囤積股票、對倒拉抬、搶先交易,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必須予以嚴懲。證監會將加強信息披露與交易監管聯動,對相關線索進行增維拓展分析,持續精準高效打擊,讓敢於以身試法的關鍵少數受教訓、長記性。
另一方面,緊盯新型違法案件。及時打擊利用新產品、新技術從事違法違規行為,消除監管盲區。如某些團夥利用場外個股期權等金融衍生品放大操縱收益,部分人員對LOF基金、可轉債等品種實施操縱,目前均已從嚴查辦。近期,還出現部分團夥利用遠程操控軟件隱藏交易痕跡操縱市場,為快速賣出而清倉式砸盤出貨,牟取巨額非法利益,證監會已配合公安機關完成收網,後續將推動嚴肅刑事追責。
提升執法透明度
“對證券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確實是投資者廣泛關注的一個問題。”李明說,從執法周期來看,目前還處於新舊證券法的交替適用期。證監會查處的部分案件,違法行為發生在新證券法實施前,隨著這類案件的逐步加快處理完畢,今後將會有更多案件適用新證券法,處罰力度會越來越大,違法成本也會越來越高。
李明表示,下一步將堅持不枉不縱的法治原則,在法律授權範圍內不斷提高執法效率,加大執法力度,進一步豐富懲戒手段和方式,綜合運用監管措施、行政處罰、市場禁入、失信懲戒、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等行政措施,用好集體訴訟、支持訴訟和刑事手段,對違法者形成叠加打擊效應。
全面加強監管形勢下,稽查執法將承擔更重使命、面臨更大挑戰。李明表示,證監會將切實增強金融報國情懷和政治擔當,持續提升執法能力。在線索發現方面,強化科技監管應用,提升舉報獎勵金額,堅持露頭就打。在案件查辦方面,證監會將更加聚焦欺詐發行、財務造假、違規占用擔保、違規減持、擅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等違法違規行為,密切盯防並嚴厲打擊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影響市場正常秩序的違法行為,為投資者入市提供良好的市場秩序,使投資者投資時有信心、有恒心。針對市場高度關注的案件,證監會將主動通報工作進展與處罰結果,並及時發布類案情況、執法綜述,提升執法透明度。證監會還將充分利用公安、檢察駐會辦公、溝通便利的機制優勢,加強與相關部委的協作配合,在信息通報、形勢分析、案件辦理等方面加強聯動,依靠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把“零容忍”執法毫不動搖、一以貫之的執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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