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我們還要充分發揮稽查執法的‘懲罰’‘教育’‘治理’三重功能,不是僅僅一罰了之,更要及時發現監管漏洞、促進制度完善,以罰促改,以罰促管,注重在懲罰之後努力實現對市場生態的涵養和修復。”李明說。
從嚴審核擬上市企業
在當日新聞發布會上,證監會首席風險官、發行司司長嚴伯進回應了“媒體報導IPO要倒查10年”的話題。
嚴伯進表示,證監會系統堅持以投資者為本,從嚴審核擬上市企業,對違法違規、侵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嚴懲不貸,用監管的威懾力讓企業不敢“帶病闖關”,從源頭上提升上市公司質量。企業上市後,財務真實性仍是日常監管的重中之重。
“我們綜合運用定期報告監管、現場檢查等多種方式,循環篩查高風險可疑類公司,發現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的依法立案查處,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可以說,無論是在審的擬上市企業,還是已經上市的企業,無論是什麼時候上市的企業,都要受到證監會持續嚴格監管。”嚴伯進表示。
嚴伯進表示,防範打擊財務造假、欺詐發行是一個持續的過程,目前沒有IPO倒查10年的安排,媒體出現這方面說法,體現了投資者對上市公司質量的關心關注。“在發行上市監管工作中,我們正在持續加強全鏈條把關,嚴審重罰財務造假、欺詐發行。我們也將大幅提高擬上市企業現場檢查比例,以上市公司質量的提升回應投資者的關切。”嚴伯進說。
(來源:中國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