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美國口中的“航行自由”又是怎麼回事呢?可謂簡單粗暴。在美國眼中,“領海之外即公海”,為此它還獨創了“國際水域”這個概念。在美國的概念和行為中,別說他國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內美軍艦可以絕對自由地航行,即便是沿海國12海里之內,它也能以無害通過之名、“不受國家的不合法限制”通行。
二者區別很明顯。打個比方,《公約》規定的航行自由就如同在一個村子裡,每家每戶住房之外有院子,院子之外是種著瓜果蔬菜的菜園子。外來者通過菜園子需要告知主人,院子更是不能隨便踏入。然而美國不僅要隨便通過菜園子,更想不打招呼就進院子。在這種絕對自由的邏輯之下,美國軍艦時常未經申請或通報強行進入他國管轄的海域,由此帶來的危險事件更是不勝枚舉。
可見,此“航行自由”非彼“航行自由”,兩者有著本質區別。美國沒有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卻利用 “航行自由行動”挑戰他國所謂“過度海洋主張”,實質是以美式“家法幫規”來維繫全球海洋霸權。
從“旁觀”到“下場”,霸權之手攪亂南海
美國口口聲聲說,“航行自由行動”是為了保障海上通道安全和商業繁榮,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像美國國防部最近發布的“航行自由”報告,從1991年開始,基本每年都會定期發布。據統計,截至2022年,美國已累計對60多個國家實施了600多次“航行自由行動”,挑戰超過700項所謂“過度海洋主張”。
有學者做過研究,在2000年之前,亞太地區還不是美國“航行自由行動”的最主要目標區。但2000年後,亞太地區的角色顯著上升。
《國際銳評》梳理公開資料發現:從1991到2006年的15年裡,美國國防部只在3個財年的“航行自由”報告中“點名”了中國(分別是1992、1993、1994財年),理由是 “美方不認可其軍艦進入中國領海需事先通報”。但從2007年開始,情況出現了變化。自那一年起,中國持續成為美國實施“航行自由行動”的目標國。據中國智庫“南海戰略態勢感知計劃”統計,2015—2022年,美方針對中國南海島礁的“航行自由行動”總體呈現持續增加趨勢,共計3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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