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工程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問題進行深度整改,通過合理分權強化內部制約
“賈玉良公然利用職權為私營企業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並收取賄賂。一些‘三重一大’事項為一己之私不上會研究……”在紀檢監察建議中,濟南市紀委監委直指市城鄉交通運輸局在權力監督制約方面存在薄弱環節,“一把手”腐敗嚴重破壞政治生態。
賈玉良自2017年起就一直擔任市城鄉交通運輸局“一把手”。他在懺悔書中說,自己擔任“一把手”時間長、資格老,形成了工作作風霸道的不良習慣,單位沒有形成批評與自我批評的良好氛圍,特別是對“一把手”的監督流於形式。
該市紀委監委督促市城鄉交通運輸局黨組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工程項目備案制度,嚴厲打擊各類插手干預行為。強化對相關招投標信息的全過程公開公示,重大工程招標結果向黨組匯報,切實發揮黨組監督作用。同時,市紀委監委綜合運用談心談話、監督談話、廉政談話等形式,多渠道聽取各領導班子成員和幹部群眾對“一把手”的意見反映,發現問題苗頭及時咬耳扯袖,防止權力濫用。
該市城鄉交通運輸局黨組制發方案,嚴格落實單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本單位財務、物資採購、人事工作和交通工程項目安排為主要內容的“四個不直接分管”制度,將權力適度分解到班子副職,著力構建“副職分管,‘一把手’監管,‘一把手’不直管而強監管”的權力運行機制。
案件查辦過程中發現,賈玉良任職期間,市城鄉交通運輸局內部權力制約機制未有效落實。紀檢監察建議指出:“市城鄉交通運輸局既負責交通工程立項、發包,又負責質量監管、評估驗收,單位內部重要業務崗位卻長期不輪崗交流,造成有的幹部長期任職重要崗位,熟諳操作規程,洞悉工作漏洞,為權錢交易、暗箱操作提供了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