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1日電/網評:微短劇發展不可“微短視”
來源:新華網 作者:丁靜 馬曉東
近日,有業內人士揭秘了一部微短劇的成本構成——製作成本約60萬元,投流花費約400萬元。微短劇投流花費占八九成,引發了網民對微短劇成“流量生意”的討論。“投流”可以理解為投放流量,也就是將短劇中最吸引人的部分剪成短視頻,然後花錢投放在各個平台,在用戶免費看完前幾集後,有人會付費幾十元至上百元解鎖後續劇情,形成微短劇收入。投不投流、投多少流,往往決定著一部微短劇能賺多少錢。
影視劇是社會文化的重要載體,承擔著教化作用。微短劇作為一種文化產品,採取一些市場化的營銷手段無可厚非。但要警惕的是,現在有一些微短劇流量主要靠高額投放“跑量”,而不是靠優質內容“破圈”,某些短劇雖然粗制濫造,但也可能在“莊家”資金“杠杆”的撬動下“幾天賺一億”。這種“以銀子換熱度,以熱度掙銀子”的模式,讓微短劇成了“商品”而不是“作品”,也可能使真正的好作品、好演員陷入邊緣化。
從生產現狀看,一些製作團隊“什麼題材能‘爆’就拍什麼”。有的劇名標新立異,情節“狗血”擦邊,故事套路不外乎“霸道總裁小嬌妻”“隱藏富豪復仇記”等,讓人看來覺得媚俗,沒有“營養”;有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就改編、翻拍,涉嫌違法。
從社會影響看,有的微短劇充斥色情低俗、血腥暴力、三觀不正的內容,宣揚“有錢就有一切”的價值觀,對年輕人產生不良示範……種種扭曲的亂象,必須予以糾正。
微短劇發展切不可“微短視”。微短劇要健康發展,必須約束不擇手段逐利。近年來,投資者在影視劇創作中的話語權越來越大,從內容、選角到設備租賃、前後期製作,很多時候都由“金主”說了算。編劇得按流量喜好定制“槽點”,導演得按流量走勢挑選“明星”,為了壓縮時間、節約成本,演職人員不得不超負荷工作……在首屆中國電視劇大會上,《甄嬛傳》導演鄭曉龍呼籲“把選演員的權力還給導演”,喊出了對這種現象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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