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日電/據人民網報導,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出部署,要求落實“三個區分開來”,激勵幹部開拓進取、幹事創業。
改革事業每向前推進一步,對幹部的激勵保護配套制度就要跟進一步。近期,江蘇圍繞深化落實省委出台的“進一步激勵幹部擔當作為20條措施”,深入總結各地各單位創新探索,推出一批制度成果和實踐成果,引領和推動各地各單位進一步完善激勵和保護全鏈條制度機制,讓幹事創業的導向更鮮明、動力更強勁、活力更充沛。
聚焦重點難點,完善激勵制度體系
面對艱巨繁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如何保證黨員幹部的政績觀不出現偏差?如何更好地激發幹部隊伍的積極性、創造性?省委出台的“20條措施”,為全省各地各單位加強和改進幹部作風立起了風向標、明晰了路線圖。
各地各部門聚焦幹部動力不足“不想為”、能力不足“不會為”、擔當不足“不敢為”等突出問題,抓住影響幹部積極性的關鍵症結,著力將幹部選育管用的各個環節銜接起來,將強化重實幹、重實績的用人導向,完善擔當作為的保護機制等方面貫通起來,結合實際探索形成了一批成果。
蘇州在“擔當實幹”評價上大膽探索、創新實踐,通過量化評價,打破政績“大鍋飯”,深入考准考實幹部擔當作為實績,讓幹得好的得高分、受重用。泰州創新建立市管幹部立體考核分級評價“成績單”制度,安排79名市(區)幹部和489名機關幹部進行條塊互評,提請11名市領導對78名市(區)幹部、476名機關幹部進行點評,以多維立體評價提高幹部考評精準度,為識人用人提供過硬依據。
長期以來,職級激勵“不會用、不敢用”困擾著基層。無錫修訂完善市管幹部職級晉升工作《操作口徑》,明確對於擔任正職期間所在單位(地區)獲評第一等次或好班子、好班長累計3次、年度考核連續3年獲評優秀、參與重大工作表現特別突出的等具有鼓勵激勵情形的幹部,可優先晉升職級。鹽城每年拿出不少於20%的統籌職數,專門用於晉升實幹表現優異、實績貢獻突出的幹部。去年以來,19名敢擔當、善作為、實績突出的科級幹部晉升三級調研員。
幹部“能上不能下”,是制約幹部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常州加大破題解題力度,梳理編制形成幹部能“下”負面清單,明確101條負面情形,針對幹部隊伍建設方面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增設相應的負面情形,靶向精準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幹部。
各地創新思維,積極破解激勵手段綜合運用不夠、幹部獲得感不強等難題。南京摸排全市18家省級及以上開發區編制類型和人員規模,研究制定激勵園區幹部擔當作為十條舉措,重點推動政企分離,優化薪酬分配,暢通幹部發展通道,激勵園區幹部全身心投入拼經濟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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