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5日電/據大公網報導,三中全會對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專家分析指出,此輪財稅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解決地方政府和基層財政困難,解決“錢從哪裡來”問題。
方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蘆哲指出,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有四個改革方向,一是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並下劃地方;二是優化共享稅分享比例,增加地方分成比例;三是合併建立地方附加稅;四是非稅收入下沉,這也是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首次大規模“逆向”改革央地收入關係。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院長範子英預計,未來五年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並下劃地方改革會有所推進,改革可能需要消費稅徵收範圍擴圍、徵收環節後移、收入下劃地方這三個步驟。同時,在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共享稅方面可能有相應的分享比例調整。
不過,蘆哲提醒,“增加地方自主財力”,並不意味著增加地方總財力。比如1.6萬億元人民幣消費稅,從中央下劃地方後,中央可用於轉移支付的財力就減少了1.6萬億。因此,增加地方自主財力,關鍵在“自主”兩個字,以前更依賴於轉移支付,現在可以自主支配,總財力可能沒變,但地方激勵改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