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1日電/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導,邀請培訓授課嘉賓、印發培訓通知……連日來,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衛健局工作人員正忙著梳理最新出台的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等文件規定以及今年在獎勵扶助金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形成詳細的材料清單,為即將開展的獎勵扶助業務培訓做準備。
思明區衛健局常態化開展培訓教育,來自該區紀委監委提出的紀檢監察建議。此前,思明區紀委監委針對8個街道存在漏發專項特殊扶助金的問題,對多名責任人追責問責,並向區衛健局、各街道制發紀檢監察建議,督促各責任單位深入學習並嚴格落實相關文件規定,做到學規懂規,依規辦事。
然而在後續回訪中,思明區紀委監委發現,區衛健局並未落實紀檢監察建議中提出的“抓學習,提升認知”要求,建議下發後依然疏於學習,也未按要求組織有關培訓。隨後,區紀委監委再次向區衛健局發出整改建議書,要求推動開展特別扶助、獎勵扶助、托育服務等工作專項培訓,幫助各街道社會建設辦公室負責人、相關資金經辦人進一步明晰工作制度、流程、責任,推動把好資金審核發放關,做到精準幫扶。
紀檢監察建議是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職責的重要手段。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強調,完善紀檢監察建議的提出、督辦、反饋和回訪監督機制,增強剛性約束,防止“一發了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把跟蹤問效關,堅持“誰制發、誰負責”原則,全程跟進監督,推動問題整改落到實處。
“針對紀檢監察建議指出的問題,我委開展自查自糾,發現2個單位存在私設‘小金庫’問題,涉及金額12.56萬元,已整改落實到位。針對財務管理方面的薄弱環節,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財務報賬行為的意見》管理制度……”近日,在紀檢監察建議發出20余天後,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紀委監委收到了縣衛健委對相關落實情況的書面反饋。
問題未分析透前不發、措施可操作性不強不發、建議內容缺乏依據不發、重復提出建議不發——撫州市紀委監委不斷完善紀檢監察建議使用機制,加強調查研究,找准病根病灶,提出可落實、可監督、可評判的建議。“按照‘誰建議、誰跟蹤’原則,制發部門負責日常指導督促和抽查回訪,及時瞭解和跟進紀檢監察建議采納、落實情況。我們還將紀檢監察建議執行情況納入紀檢監察機關績效評估、政治生態分析研判、政治巡察工作中,督促壓實各級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撫州市紀委監委第四監督檢查室主任鄭樂介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