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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遏港法案的趨勢和意圖
http://www.CRNTT.com   2024-09-14 16:02:05


 
  觀察美國當局的上述手段以及過去五年來的實際情況,可以發現當中的顯著趨勢:

  一是從改變政治地位,到打擊特區政府。《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最大的目的和作用在於,將香港形容為一個“失去民主自由的地市”,打擊香港的地位和形象。一是將對港政策與香港的“自治”程度相聯繫。規定總統在給予香港優惠政策前必須審查香港是否享有足夠的自治,否則不能擁有區別於中國內地的特殊待遇。二是授權制裁。對損害香港基本自由和自治的人實施凍結資產、禁止入境等制裁措施,並要求總統提交相應的制裁報告。三是規定了涉港的年度報告評估制度。要求美國務院提交發生在香港的違反美國出口管制和制裁法律行為的性質和程度的評估報告。而其後展開的一系列對特區政府官員及警方的制裁手段,也是源自於此,都是要打擊特區政府的管治能力。

  二是從遏制香港發展,到打擊具體機構。美國近年採取了許多遏港手段,主要集中在經濟範圍,包括取消香港貿易優惠待遇、禁止財產交易、凍結被制裁主體財產等手段,其目的都是要打擊香港的發展。而日前通過的《香港經貿辦認證法》是首次出現的“單一性針對”的法案。根據內容,美國國務卿須在法案生效後的30日或之內,向國會認證香港經貿辦應否繼續享有儼如外交機構享有的特別待遇,若國務卿對此持否定態度,經貿辦須在認證後180日內停止運作。法案又訂明,美國政府在與經貿辦合作或協議中,不能把特區政府描述為保護法治或人權,又或者容許特區政府為“破壞香港自治及自由”辯護。可以說,法案更加細化,更加具體。

  在港擁巨大利益難為所欲為

  其實,由上可見,美國當局對香港採取的遏制打擊手段是有所顧慮的,根本原因在於,美國在香港擁有大量的實質性經濟利益,過去十年,美對港貿易順差超過2700億美元,在其全球貿易夥伴中最高,目前1200餘家美企業在港投資興業。也就是說,美國不能採取像針對其他地區類似的手段針對香港,否則美國商界將因此蒙受巨大損失。同時,美國當局也深知,中央政府不會坐視其行徑,必然會採取對等的反制措施,這是其所無法承受的。因此,儘管美國當局看似來勢汹汹,但對香港及美國自身的影響是極其有限的,用另一種表述方式,這是政治表態高於實質。

  11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在例行記者會上答問時說,該法案將正常的經貿合作政治化、工具化,蓄意抹黑香港駐外機構,性質十分惡劣。“如美方一意孤行,繼續推進涉港惡法,膽敢關閉香港駐美經貿辦,必將遭到中方堅決反制。”美國當局對此警告的作用,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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