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5日電/據大公報消息,銅鑼灣崇光百貨門外2021年7月1日發生“孤狼”式暴徒刺警恐襲案,男子梁健輝用刀刺傷警員後,自刺胸口身亡。四名時任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成員其後通過動議悼念疑凶,早前承認煽惑他人蓄意傷人罪,被判入獄24個月。高院在本月裁定4人上訴得直,刑期減至15個月。其中正在服刑的張敬生,再入禀申請人身保護令,懲教署昨日向高院呈遞國安委文件指張獲減刑將不利於國家安全,並披露懲教署長考慮到國安委決定及評委會意見,不信納張獲減刑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高等法院法官黎婉姫遂駁回張的人身保護令申請。
懲教署昨日向法庭呈遞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文件,指張敬生獲減刑不利國家安全,而懲教署署長考慮國安委決定後,不信納張敬生獲減刑不會不利國家安全。
黎官表示,懲教署提供的理據足以證明張敬生所幹犯的罪行屬危害國安罪行,而且國安委所作決定不受司法覆核,懲教署長亦依例作出決定,故張不獲減刑及繼續服刑屬合法羈留,駁回張的人身保護令申請,並下令張須向懲教署一方支付訟費。據悉,張續須服刑至11月。
減刑不利國家安全
身兼國安委主席的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出席行會前回應指出,有關案件已經進入聆訊階段,政府不適宜評論案件的細節,但強調任何涉及國家安全案件都一定會按照相關法律從嚴處理。
李家超說,行政長官證明書是依法發出,已經發出多於一次,認為有必要便發出,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所採取的執法行動,與其他司法管轄區並無分別。他又告誡所有人士不要嘗試觸碰國家安全的條例,這是嚴重罪行,當局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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