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3日電/據大公網報導,一名63歲退休男子涉於2020年在Facebook發帖,煽惑他人傷害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罪成,押後至下星期一判刑。
被告潘德恕被控或約於2020年2月4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者,非法及惡意地導致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身體受嚴重傷害。辯方提到被告在帖文提出的想法根本沒可能實現,是“天馬行空”,但法官陳廣池認為被告證供不盡不實,他知悉2019及2020年社會示威及暴亂事件,但刻意淡化當時發文的意圖,低估了發文所產生的效應。
法官表示,被告社交平台有700多名朋友,從帖文和留言可見,引申的討論是延續傷害特首的想法,被告被捕後“輕描淡寫說這是搞笑”,法官認為是簡化了網絡平台的功用及效力。
法官又指,不能抽空分離犯案時社會氛圍及政治熾熱情況,即使最終沒有人實際犯事,煽惑他人仍屬犯罪。考慮在2019年社會動蕩下,不認為被告說笑和搞笑,又指根據當時情況“任何激進行為已不能視為天馬行空,絕無可能”。法官表示唯一不可抗拒的合理推論便是被告有煽惑意圖,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