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作模式與途徑多樣
海峽兩岸現代農業合作的內容豐富、模式多樣,包括產業合作、技術合作、市場合作等,特別是閩台涉農產業對接與交流合作持續深化。據介紹,福建省是大陸最早設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台灣農民創業園、最早出台促進兩岸農業合作地方性法規、引進台灣品種技術最多、農業利用台資規模最大省份。⑦顯然,台灣農業企業可以藉助大陸市場與豐富資源,擴大銷售渠道、加大業務拓展:大陸可以引進台灣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提升科技含量和生產效益。這些探索將為進一步擴大和深化兩岸現代農業合作、助推農業強國建設等提供更多選擇與動力。
3.合作成果與作用顯著
在過去十幾年中,海峽兩岸現代農業合作已經取得了一系列顯著成果,主要表現:(1)農業科技合作。特別是閩台兩地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保護農產品(統稱“三品一標”)等的交流合作,不僅提高了農產品的品質和安全性,也促進了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和市場競爭力。(2)農業產業合作。已經形成了一批具有競爭力的農業企業,如福建永輝超市、福建農業科技集團等,這些企業不僅提高了農產品的銷售額,也促進了農業現代化發展。(3)農產品貿易。農產品貿易已經成為兩岸經貿合作重要組成部分,如龍岩市、廈門市等地市農產品出口量不斷增加,台灣的農產品也在大陸市場上得到了廣泛認可。進入21世紀,閩台農產品貿易保持快速增長勢頭,福建對台貿易往來始終領先於其他省份,在平台拓展、創新推動等方面纍積了一定的經驗,有效促進了閩台農業交流與合作向縱深發展,⑧為農業強國建設提供了經驗借鑒。
(二)合作潛力與意義巨大
1.推進農業與農村現代化
(1)優化產業結構:福建與台灣農業資源等方面優勢互補,加強和改進海峽兩岸(閩台)合作可以實現資源共享、優化產業結構,提高農業生產的適應性、區域性和可持續性,推動產業升級與高質量發展。(2)加強農業合作與轉型升級:新形勢下擴大和深化閩台兩地在農業生產、農業科技、農產品加工及產業鏈延伸、市場拓展等方面合作,共同推動兩地現代農業發展與轉型升級。(3)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通過相互學習、擴大引進先進的生產和加工技術及先進經營管理理念和經驗等,推動農產品生產和加工技術的不斷提升,提升農業生產效率和質量安全,提高產品質量和附加值,共同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
2.促進農產品安全與銷售
(1)提高質量:通過上述交流與合作,推動了農業技術研發與推廣創新,提升了農產品的品質和附加價值,增強了消費者對農產品的信心和生產與經營管理者的動力與能力。(2)拓寬市場:通過品牌培育與宣傳推廣、市場營銷等方式創新,既拓寬了農特產品的銷售渠道,又促進了農產品的流通與經營管理,實現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與高質量發展。(3)促進貿易:增進海峽兩岸農產品貿易、進一步擴大市場規模,既可增加農產品的出口量、帶動農業發展升級,也將進一步提高農民收入與經營管理水平。
3.助力兩岸鄉村融合發展
(1)推動兩岸鄉村溝通交流:擴大和深化海峽兩岸現代農業合作,既可以促進農村區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高農民生產生活水平、促進社會穩定,還可以擴大和加強兩岸基層交流,增進兩岸民衆瞭解和友誼,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2)滿足兩岸市場需求:台灣對高品質、健康、安全的進口農產品需求不斷增加,福建農產品具有豐富的品種和優質的品質,可以滿足台灣進口需求;反過來,進口台灣農產品可以為市場提供更加豐富、優質的農產品,滿足市場需求,保障國內市場穩定供應。(3)促進閩台經濟合作與融合發展:深化閩台現代農業合作可以為兩岸經濟合作提供新的增長點,促進兩岸經濟的互利共贏與鄉村融合發展。
(三)面臨問題與制約因素
合作內容與對象上
1.農業
(1)土地資源短缺:福建人口密集但耕地面積較小,土地資源難以滿足農業發展需求。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土地資源的競爭與約束日益激烈,農業用地面積不斷減少,給農業發展帶來了較大壓力。(2)生產結構單一:總體而言,福建農業以種植業為主,畜牧業、漁業和林業的發展相對滯後,多元化產業和特色經濟作物不够突出、代表性和影響力不够,農業生產經濟效益不高。(3)科技水平落後:福建農業機械化水平較低,缺乏智能農業和數字化管理技術,影響農業生產效率和競爭力;雖然農業科技合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種業等方面的科技創新能力還有待增強,還缺乏關鍵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
2.農民
(1)勞動力成本不斷上升:隨著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福建農村青壯年勞動力不斷向城鎮遷移、留下大部分老年人進行農業勞動,導致農村老齡化、空心化問題日趨嚴重,即使近年興起的閩台鄉建鄉創工作引起了較大關注并出現部分村民返鄉發展創業,但勞動力結構仍明顯失調。⑧(2)收入水平不高:福建多數鄉村還是傳統的種養方式,許多農民雖投入了大量勞動力,但生產效率與收益較低。近年來雖有大力推動實用農業科技推廣和基礎設施建設等,但因欠賬較多、加上運營維護不足,相關方案也缺乏指導性和可持續性,農民收入難以提高。
3.農產品
(1)品種單一:當前福建對台農產品出口品種相對單一,主要以水果、水產品為主。其中龍蝦、鮑魚、芒果等產品占據了福建對台農產品出口的主要份額,容易導致市場風險集中。(2)出口量不穩定:福建對台農產品出口量較少且不穩定。據統計,2018年對台出口量為1.2萬噸,同比下降了10.5%,而2019年出口量為1.5萬噸,同比增長了25%。(3)質量不穩定:福建對台農產品出口存在著質量不達標、質量不穩定等問題,容易導致產品被退貨或者被扣留。
合作環境與方式上
1.島內相關規定與制約因素較多
民進黨當局蓄意阻撓、限制兩岸經濟合作,不斷加大阻擾和鉗制兩岸交流合作的強度。如2019年12月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了所謂“反滲透法”,加上所謂“國安五法”,不斷破壞兩岸人員的正常交流交往;⑤又如2020年7月通過的《農田水利法》,意在阻斷地方自治機構與大陸地方政府的交流溝通,堵塞兩岸民間和地方農業經濟合作交流的渠道,使兩岸農業合作難以突破、甚至雪上加霜。⑨台灣當局還出台相關政策措施嚴格限制核心技術外流、明確禁止向大陸輸出優良品種和先進農業技術,對大陸投資項目主要是低技術含量的農產品加工環節,休閑觀光農業、精緻農業和生態農業等高端涉農服務業項目的引進仍較少,農產品電商等新模式、新業態的合作有限。⑩
2.涉農企業與人才交流不够密切
海峽兩岸農業企業和專業人才的交流往來雖然已經開始多年,但是交流頻率和質量還不够高,缺乏深度交流與合作。究其原因,一是閩台人才供求信息對接不暢,尤其是涉農業企業與人才需求和供給信息的渠道不暢通,降低了人才引進針對性和政策效果。二是配套政策不够完善。許多鼓勵措施衹是一種指導性意見,沒有形成配套政策體系,可操作性不強,省裡與設區市之間還存在政策銜接、資金配套不順暢等問題,⑨這也制約了兩岸人才交流與相關項目合作的深入開展。
3.合作模式與運行機制相對簡單
目前台灣對大陸農業的投資主要以農林漁牧業和食品加工行業為主,呈現高度集中化,且仍處於價值鏈的低端,高附加值製造業和涉農服務業投資較少。⑪這也制約了閩台農業合作與鄉村融合等的深入開展,如:閩台創意農業合作主要以技術培訓、產品交流等形式為主,缺乏深入的產業鏈合作和資本融合;雖然已經形成了一批具有競爭力的農業企業,但是產業鏈和價值鏈等方面合作還不够緊密,缺乏協同發展。此外,兩地之間的專業合作與服務平台缺乏,技術交流與產業對接較難。
三、深化閩台現代農業合作的路徑與策略選擇
新形勢下,進一步擴大和深化閩台現代農業合作,應以“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為指導,重點采取以下策略措施,進一步完善工作落實機制、努力提升工作質效。
(一)加快營造兩岸融合發展的良好氛圍,增強台農台企融入大陸的決心和意願
台灣現代農業和鄉村發展起步較早,具有較高技術水平和較豐富社區經營管理經驗。為此福建各地要積極主動學習、借鑒其先進實用技術和社區管理經驗,以點帶面、持續推進,進一步推動鄉村產業升級和兩岸融合發展;進一步加強與台灣農業和農村發展相關部門的交流溝通,加快探索兩岸鄉村融合發展新路,為閩台現代農業合作提供更好的政策保障和平台支持;積極主動向台灣介紹福建鄉村振興和現代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與優勢,加快開闢和做好專門政策咨詢與服務窗口及其相關政策的解讀、宣傳和培訓工作,研究、制定出更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福建各級政府部門還應積極轉變職能,更加“尊重、關愛、造福台灣同胞”,加快探索閩台人才交流與合作的長效機制,大力支持相關組織和社團等加強與台灣相關同業公會、協會等社團組織的對口聯繫,擴大支持社會組織搭建涉農人才交流與合作平台,不斷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繼續實行和完善相關人才引進的優惠政策,進一步健全涉農人才交流與引進的政策環境,鼓勵台灣農民和中小企業到福建發展興業,增強兩岸鄉村人才流動的主動性和持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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