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夏天,溧陽市上興鎮多名拆遷安置戶反映拆遷安置存在“黑幕”,安置小區中的黃金樓層、精品車庫和儲藏室都被非本村村民選走。部分群眾反映,安置過程中,鎮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不規範不透明,大家意見很大。溧陽市紀委監委將該問題線索交給錢宏君分管的第三審查調查室。
錢宏君帶領專案組將上興鎮2016年至2019年間全部拆遷安置名單,與本地戶籍數據進行身份信息比對,發現安置名單中竟然有幾十名非本村戶籍的村民,這些異常安置人員的身份也是五花八門,有個體戶、有公職人員,還有普通村民,從表面上看,他們之間似乎並沒有什麼聯繫。
錢宏君帶領同事們進一步深挖細究,發現多名異常拆遷戶都指向一個共同聯繫人蔣某。蔣某時任上興鎮拆遷辦副主任、第二片區片長,負責該片區的拆遷安置工作。以此為突破口,專案組查明了蔣某利用職務之便,違規為自己及他人非法獲取拆遷安置房,多次收受相關工程老板、被拆遷戶、被拆遷企業負責人賄賂的違紀違法事實。
在辦理該案的過程中,錢宏君帶領同事們根據掌握的相關情況拓展辦案成果,發現溧陽市上興鎮財政所原副所長吳某和該鎮房屋徵收服務中心、工業園區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原會計何某某挪用巨額公款,該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王某某貪污、濫用職權的違紀違法問題,形成強烈的震懾效果。
不僅擅長調查取證,錢宏君還非常注重做好案件查辦的“後半篇文章”。
2023年,錢宏君牽頭查處了溧陽市農業農村局計劃財務科原科長宗某通過偽造文件材料和領導簽名的方式,套取公款700多萬元的案件。辦案過程中,錢宏君發現,很多單位專業財務人員比較少,財務崗位相對固化,易發生挪用公款甚至貪污等違紀違法問題。而財務工作專業性強,分管財務工作的多數領導沒有相關專業知識,很難及時發現這些問題。加之縣域“熟人社會”特徵明顯,一些領導礙於多年的同事感情,即使發現了問題,也只是提醒幾句了事。經過進一步梳理,錢宏君還總結出一些單位財務制度“空轉”、監督“空走”、不按規定對存量資金進行清理盤點等風險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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