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賢:㓥房戶有2+2租住權保障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昨日在社交專頁表示,近日聽到個別情況,指分間單位業主打算以改裝作“簡朴房”為理由,提前收回單位。她說,雖然差餉物業估價署至今無收到有關舉報,但提醒業主應瞭解法例後再改裝;而根據現有條例,租客在首2年租期結束後,有權於次期租賃再續2年。
何永賢表示,根據《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第ⅣA部規定,分間單位租賃的規管周期,分別為首期租賃2年及次期租賃2年,租客在首2年租期結束後,有權於次期租賃再續2年。租戶若懷疑權利被剝削,或有任何疑問,都可致電2150 8303向估價署舉報或查詢,或到估價署網站查閱資料。
何永賢說,“簡朴房”規管將於下月展開持份者咨詢,之後還要向立法會提交草案,經審議和立法程序,正式的“簡朴房”標準在完成立法後才出爐,法例生效後還有登記期和寬限期,有充足時間讓業主將分間單位改裝成合標準的“簡朴房”。業主理應在瞭解法例要求後,再作改裝,她亦呼籲分間單位業主要充分瞭解相關法例,以免侵害租戶的法定權益。
㓥房問題困擾香港多年,現時全港有逾21.6萬人居住在約11萬個㓥房單位。政府在2022年實施㓥房租務管制,保障租戶享有2年加2年的續租權,並限制續租是的租金調整幅度不能超過10%,也禁止濫收水電費及其他雜項收費。條例生效將近3年,但不少關注團體的調查均顯示,㓥房租管的保障成效一般,特別是很多業主沒有與租戶簽署書面租約,另外衹有三成多業主向差估署提交租賃通知書(AR2),反映受保障的㓥房租賃極可能不足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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