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應從兩方面發力:一方面,進一步簡化、細化轉化流程,充分運用現有改革舉措,切實下放審批自主權,讓高校、科研院所乃至科研人員“一看即懂、一操即成”。另一方面,加強監督問責和盡職免責相結合,給敢闖敢試者以明確制度支持,讓他們敢於試錯、勇於擔當。衹有打通“紙面”與“落地”之間的“腸梗阻”,才能讓科研機構放心使用公共資源,把成果高效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發揮專業力量,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從“單打獨鬥”轉向“生態共建”。成果轉化常需技術與市場、科研與法律、實驗室與投融資等多方對接。除政策助力外,更需打造協同聯動的專業化服務生態。平台體系要系統布局。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分級孵化”與“概念驗證”中心,為早期技術提供小規模試驗與市場檢驗;對成熟度較高的項目,支持與社會資本共建轉化平台或加速器,提供從原型打磨到市場推廣的全流程支持。人才與資本要深度協同。在技術經理人培養中,應兼顧知識產權布局、商業模式設計與投融資策略,打造“跨界型”技術經理人隊伍;政府與社會組織也可通過“母基金+子基金”等模式,引入天使投資與“耐心資本”,配合專業評估機構嚴控風險,讓潛力成果平穩跨越“死亡之穀”。
優化激勵機制,讓“能者多得”成為鮮明導向。科技成果轉化的“主角”是科研人員。衹有讓他們敢想、敢拼、敢幹,才會激發持續的創新創業熱情。要在激勵與約束上雙管齊下,為科研團隊、管理者等主體制定清晰的“利益航標”和“責任紅線”。推廣“技術股權+分期付費”模式,在成果確權、收益分配上充分賦權,鼓勵擁有突破性成果的研發團隊享有更大自主決定權,讓科研人員真正享受創新的紅利;並可試點“轉化跟投制”,允許科研團隊以部分科研經費或股權收益進行再投入,持續為後續研發與孵化賦能。在職稱評審、項目審批、人才選拔中增設“轉化業績”獨立指標,將轉化成效與科研人員職業發展緊密掛鈎,倒逼團隊聚焦“真難題”攻關。同時,通過“盡職免責+責任約束”為基礎研究、中試等階段的失敗或試錯留足空間,賦予人員更多創新探索的勇氣與魄力。
強化協同互動,讓“沉睡”科技資產找准用武之地。科技創新從來都是學界、業界、政府多方深度融合的系統工程。唯有各方協力,潛能巨大的科研成果才能真正“物盡其用”。應倡導“跨主體共同體”思維。支持組建產業聯盟和跨學科專家團隊,完善“揭榜掛帥”機制,鼓勵企業高管、技術骨幹與高校科研團隊組建柔性項目組,開展聯合攻關和示範推廣。深化“場景牽引+資本撬動”雙輪驅動。在重點區域或行業擴大公共應用場景,允許技術團隊快速“試水”並迭代升級;鼓勵金融機構以“產業鏈金融+成果擔保”模式介入,為潛在商業價值高的技術提供專項債或風險分擔基金,挖掘更多耐心資本“投早、投小、投硬”,讓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破繭成蝶”、為社會生產生活帶來福祉與利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