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傑新帶領專案組從政績工程查起,發現陸某政績觀發生嚴重偏差,盲目搞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彩虹浮橋”使用1年,閑置4年,最後棄用。
李傑新帶著陸某一起學習黨紀:“違背新發展理念、背離高質量發展要求,‘拍腦袋’、‘搶風頭’、‘造顯績’,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你認知到自己的錯誤嗎?”陸某懺悔道:“我這是典型的政績觀扭曲。”
在黨的全部紀律中,政治紀律是打頭、管總的。辦案首先從政治上看、從政治上查,成為李傑新的一種習慣、一種品質。
手里緊抓案件查辦,心中裝著護航發展
幹著平凡事,心中有全局。李傑新一直堅持“查改治”一體推進,以辦案最有力監督推動政治生態持續淨化、發展環境更加優化。
2021年下半年,李傑新帶領專案組調查自治區某局原副局長盧某案,挖出時任玉林市委書記莫某的問題線索。玉林市博白縣黨政“一把手”插手“旱改水”項目謀私貪腐被查處,莫某到任後,台上組織開展以案促改,台下拉老板來搶占土地整治項目。
“如果市委書記搞政商勾連、權錢交易,帶頭損害政治生態和發展環境,還談什麼高質量發展?”李傑新心頭一緊。他找到多名關鍵涉案老板,初核取得重大進展。2023年3月,莫某被採取留置措施。
李傑新牢牢把握權錢交易的本質,帶領專案組調查莫某政商勾連的“共腐圈”,發現莫某幫助涉案老板在玉林承攬十多個項目,涉及項目資金近20億元,他從中收受巨額好處費。
專案組清除了玉林政治生態“污染源”,依法處理涉案老板和項目,同時推動玉林市委開展以案促改,持續深入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