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6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紀委監委對第十二屆湖北省委候補委員,湖北省民政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易先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易先榮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涉案財物,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人事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不正確履行職責,對統計造假失察;生活腐化;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結算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隨意決策,濫用職權,造成巨額經濟損失。
易先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易先榮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湖北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湖北省委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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