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看到,政府和市場在推動經濟發展中各有自己的作用,相互有機統一、不可替代,既不能用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取代甚至否定政府作用,也不能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取代甚至否定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而是“看不見的手”和“看得見的手”都要用、都要硬,各安其位、各司其職、各展所長、配合默契。衹有這樣,社會經濟生活才會呈現出活力四射和井井有條的局面。還應看到,政府作用和市場作用的合理邊界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是會隨著國內發展階段、社會主要矛盾、技術經濟條件以及國際發展環境的變化而變化的。這就提醒我們,統籌好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關係,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勞永逸,而需要綿綿用力、久久為功。必須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從實際出發並主動適應不斷變化的實際,與時俱進地認識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
從制度建設的角度看,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經濟秩序就是法治經濟秩序。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經濟秩序混亂多源於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因此必須堅持法治思維、增強法治觀念,依法調控和治理經濟。”無論是“放得活”,還是“管得住”,都需要走在法治軌道上。有規矩、有法治,方方面面都依法作為,經濟秩序才能形成。因此,我們強調重大改革於法有據,強調平等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強調不能搞選擇性執法、更不能搞法外開恩,強調鍥而不舍地抓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抓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抓民營經濟促進法等法律的制定,抓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司法,抓依法整治金融亂象、規範和引導資本健康發展,抓侵害勞動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等突出問題,等等,目的都是完善促進經濟發展所必需的法治環境、營造保障高質量發展的經濟秩序。
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經濟秩序,也要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把抓緊解決現實問題作為統籌好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關係的著力點
辦成事情、辦好事情,既要堅持目標導向,也要堅持問題導向。因為實現目標的過程實際上就是解決現實問題的過程,是為了把現實問題解決掉、解決好。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經濟秩序,也要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