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中,無論是在有效市場建設上還是在有為政府建設上,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既存在個別地方政府不當干預微觀主體、搞地方保護主義、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不力等不作為亂作為問題,也存在個別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虛假商業宣傳等不正當競爭問題。因此,既要解決好影響市場作用有效發揮的問題,又要解決好政府作用缺位、越位問題。解決這些問題,根本途徑是加強制度建設。因為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過程必然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
圍繞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這個核心問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既要加強相關體制機制建設,又要強化既有制度執行。在加強體制機制建設方面,最近一個典型事例就是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將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民營經濟的方針政策和實踐中的有效做法確定為法律制度,有利於形成促進包括民營經濟在內的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法治環境和社會氛圍,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礎性制度建設項目。強化既有制度執行,最近也有一個典型的事例,就是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針對一些地方和部門涉企行政檢查亂作為問題時有發生、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和營商環境改善,明確要求把規範行政檢查作為規範涉企執法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從源頭上遏制亂檢查,加大對亂檢查的查處力度,努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這兩個典型事例鮮明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堅定意志和務實精神,對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經濟秩序具有示範性、引領性意義。
各地區各部門在統籌好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關係上,要聯繫自身實際,狠抓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以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完善體制機制來矯正市場失靈、市場亂象和政府缺位、越位的問題,更好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創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場環境,實現資源配置效率最優化和效益最大化。要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優勢互補、共同發展;支持和引導各類企業提高資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經營管理水平、履行社會責任;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規範地方招商引資法規制度,嚴禁違法違規給予政策優惠行為,提升市場綜合監管能力和水平,深化地方標準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場供求關係決定要素價格機制,防止政府對價格形成的不當干預;健全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健全政府投資有效帶動社會投資體制機制,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形成市場主導的有效投資內生增長機制;完善擴大消費長效機制,減少限制性措施,合理增加公共消費;依法平等長久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建立高效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制,對侵犯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的行為實行同責同罪同罰,完善懲罰性賠償制度;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健全依法甄別糾正涉企冤錯案件機制;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准入環境,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和監管制度;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