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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月10日電/前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圖利等案,遭起訴求刑28年6個月並羈押禁見。柯文哲委任律師趕在10日中午赴台北地方法院遞狀。北院證實已經收到,將把柯文哲等4人的抗告狀,一併送交高等法院裁定。
柯文哲上月26日被訴貪污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罪,檢方對柯共求刑28年6月;柯移審後,先諭令新台幣3000萬元保,後另獲裁定7000萬元交保加電子腳環監控,檢方2度抗告將柯再押返牢籠。
柯文哲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4人皆在北檢2次抗告成功,北院3次召開羈押庭後,2日被裁定羈押禁見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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