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時期世界各國的軍艦已經實現了導彈化,導彈武器成為海上作戰力量的主體,反艦導彈的射程已經達到幾百上千公里,超視距打擊成為海上作戰的主要手段,我們必須要有能力打擊從上千公里發射導彈的敵作戰平台的能力,使敵在發射導彈之前就有被殲滅,而不是等待敵發射導彈之後,我們再來攔截敵導彈。現代海上作戰的導彈對抗,從客觀上要求我們進一步加大我海洋方向的戰略縱深。因此,這一時期,我們發展重點發展“中型導彈艦艇”兵力,而過去的快艇等小型作戰兵力適航性小,在惡劣海況下不能前出作戰,而3000-4000噸的中型導彈艦艇,能夠在除極地以外的無限航區作戰,因而得到的極大的發展。
但是,這時的兵力結構存在一個很大的問題,中型導彈艦艇在岸基航空兵的作戰範圍內尚可,但如果超出岸基航空兵作戰半徑之外作戰,由於沒有遠海的海上制空權,中型導彈艦艇的生存力受到了很大的削弱,因為沒有制空權就沒有制海權。因此,這一時期所謂開辟獨立的海上戰場,實際上是有條件的、局部的海上戰場,並沒能獲取全時空覆蓋所有的近海海域的制海、制空、制電磁權等“三權”的絕對把握,在上述近海海域還存在有很多的空白,因此,現在我們仍然處在從“近岸防禦”到“近海防禦”的戰略轉變階段。
第三個時期:發展“航母編隊、核潛艇”為重點的大型兵力,進一步擴大戰略防禦縱深,實現從“近海防禦”到“遠海防衛”的戰略轉變(俗稱“藍水海軍”)
誕生於上世紀80年代中期的“近海防禦”戰略,對於指導我國國防力量從近岸走向近海,有效捍衛國家的安全和海洋權益,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而且至今仍然是我們的海軍戰略。今後是不是我們還是奉行“近海防禦”的海軍戰略不變?我認為是不夠的,必須要由“近海防禦”向“遠海防衛”轉變,才能適應國家利益拓展對海軍的戰略要求。比如,近期美軍為我量身打造的“空海一體戰”,實際上是從我們所說的近海之外,對我進行“近海”外打擊,甚至是從全球至太空對我進行全方位打擊。如果我們還將自己的海軍局限在“近海”之內,就會造成戰略上的被動。為此,我們必須進一步拓展海洋方向防衛的戰略邊疆,使我們的海上防衛不僅應覆蓋整個的“國家管轄海域”,而且還應拓展到世界上任何中國國家利益所在的所有海域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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