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7日電/他是全國乃至世界跆拳道界裁判權威,卻被30萬元所“撂倒”:國家體育總局拳擊跆拳道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趙磊,因受賄30萬元,日前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從謝亞龍到陸俊再到趙磊,國內頻現的賽事腐敗已引起社會關注。權威人士指出,體育賽事出現的不正之風,原因在於體育領域某些扭曲的政績觀。
金牌歸屬竟能被操控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稱,趙磊於2009年4月、9月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河南省跆拳道項目提供幫助,先後兩次收受時任河南省體育局局長韓時英給予的錢款共計人民幣30萬元。趙磊於2011年10月13日被查獲歸案。
2000年起,趙磊擔任世界跆拳道聯合會裁判委員會委員,多次在奧運會比賽中擔任裁判。隨後趙磊擔任拳跆中心副主任,還被世跆聯評為2005年度六位最佳裁判員之一。在趙磊的管理任期內,中國跆拳道女隊延續了多年的優勢,湧現出吳靜鈺等一批奧運冠軍、優秀選手。
在接受辦案人員詢問時,韓時英說,2009年全運會前夕,河南省確定了奪取兩枚金牌的任務,但趙磊告訴河南省重競技運動管理中心主任李岩,河南省只具備一枚金牌的水平。為了能完成拿兩塊金牌的任務,韓時英和李岩商量給趙磊一定的好處費。
在接受辦案人員詢問時,原國家體育總局拳跆中心主任常建平稱,趙磊是十一屆全運會跆拳道項目管理委員會的業務副主任,負責裁判選拔,拳跆中心在賽事的組織過程和裁判的選任過程中,都會對金牌的歸屬產生一定的影響,而且拳跆中心對外的言論也會對金牌的歸屬產生一定影響。
韓時英說,2009年4月底,韓時英在北京交給趙磊一個裝有20萬元現金的文件包,讓其別卡河南,趙磊同意並收下了錢。2009年9月,韓時英在山東滕州賓館再次向趙磊送上了裝有10萬元現金的紙袋,感謝其對河南代表隊的支持,趙磊客套了幾句就收下了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