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天津市北辰區人武部積極與區委、區政府協調,制定出台的這一辦法明確規定:區委組織部、區公務員局根據黨政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編制情況和用人計劃,在綜合考慮工作性質、人員結構、專業匹配、領導職數等因素的基礎上,按高於應安置軍轉幹部數額20%—30%的比例確定安置崗位。任團級領導職務滿3年的軍轉幹部,安置方向為鎮街機關的,原則上安排副處級領導職務。正團級領導職務滿3年的,同時安排正處級非領導職務;安置方向為其他黨政機關的,原則上安排相應處級非領導職務。
談及該《辦法》出台的原因,北辰區人武部部長嚴木生感觸頗深:由於天津市區兩級結構比省市縣三級結構的公務員編制明顯要少,加之缺乏“硬杠杠”,過去“打折安置”的情況不少,既傷害了軍轉幹部的感情,也不利於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為讓選崗過程公正透明,該區還提出“以績評分、按分排序、憑序擇崗”的安置原則,根據擬接收軍轉安置幹部在部隊期間的職務等級、軍齡、貢獻、獎懲等情況進行量化考核評分後,按照排名順序,由軍轉幹部本人在計劃安置指標內自主選擇工作崗位。其中,任團級領導職務滿3年的軍轉幹部單獨進行排序擇崗。
積分排名選崗安置,要制度更要監督。區委組織部、區公務員局專門抽調人員組成評分小組,在區紀委的監督下,依據軍轉幹部本人檔案,按照幹部考核賦分標準進行計分,評分情況和排序結果,向全體軍轉幹部公布。選崗時,要求轉業幹部單位一旦選定便不得變更,各接收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轉業幹部,嚴禁將轉業幹部分配到不符合規定的單位和崗位。
北京衛戍區轉業辦——
經營好“轉業幹部之家”
10月底以來,北京衛戍區聯合地方軍轉安置部門、人力社保部門、公安部門以及北京各區人武部,先後到軍委機關、軍兵種機關等駐京大單位實施軍轉幹部離隊報到“一站式”辦公服務,將以往要幾天才能完成的預備役登記、落戶等手續簡化為一次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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