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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共識”形成已有三十年,這是兩岸關係從對抗走向對話的重要政治指標。 |
中評社╱題:再論“九二共識”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積極意義 作者:包承柯(上海),上海東亞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摘要】“九二共識”一直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政治指標,台灣民進黨新任黨主席賴清德從“台獨”分裂政策出發,否定“九二共識”的積極意義而引發關注。有必要對“九二共識”對兩岸和平發展的積極意義再做一次系統的梳理。在30年前兩岸兩會能够就“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形成共識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這是雙方以國體為基礎,形成的政治共識。正是有了“九二共識”的存在,在相當長的時間裡,兩岸關係呈現發展的態勢。2008年兩岸實現了大三通,在馬英九擔任台灣地區領導人期間,兩岸達成23項涉及兩岸交流方面的事務性協議,并在2015年11月7日實現了兩岸領導人習近平與馬英九在新加坡的會晤。“九二共識”是以國體為主要政治內涵來顧及台灣民衆的生存空間,但不會給予“台獨”分裂分子有任何可乘機會。
“九二共識”形成已有三十年,這是兩岸關係從對抗走向對話的重要政治指標,有學者稱之為是兩岸和平發展的“定海神針”。2023年2月中旬,新任台灣民進黨主席賴清德聲稱,“‘九二共識’沒有台灣的生存空間”。由此再次引起兩岸學者對“九二共識”的關注,有必要對“九二共識”做一次系統分析,厘清歷史經緯,說清什麼是台灣的生存空間,為實現兩岸和平統一鋪平道路。
“九二共識”的實質含義就是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從形成時就確定了兩岸進行事務性磋商時兩岸關係的政治定位。既然是兩岸的共識,就一定包含台灣島的政治空間。不管是從現實、歷史還是從法理上說,台灣都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是島內的“台獨”分子不願意接受這一點,這是今天台灣問題的實質。1992年兩岸為了處理事務性問題,形成了“九二共識”,對兩岸關係的定位清晰明瞭。此後李登輝當局就開始策劃“特殊兩國論”,開始否認兩岸存在“九二共識”。2008年5月馬英九擔任台灣地區領導人,通過海基會向海協會確認“九二共識”存在,從而開啓了兩岸大三通的交流。2016年蔡英文當選台灣地區領導人後,拒不接受“九二共識”,使得兩岸交流渠道完全停擺至今。2023年2月中旬剛剛接任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則更進一步聲稱,由“大陸所定義的‘九二共識’”,并“沒有台灣的生存空間”,“也沒有2300萬台灣民衆的‘主權’”。“九二共識”是表達兩岸同屬一國的認識,包含著台灣的生存空間,體現了大陸在台灣問題上的務實態度;但是台灣從來不是一個國家,因而是沒有“主權”的。賴清德所主張要台灣的主權,是在損害中國領土主權的完整性,是“台獨”分裂行為的表現。
“九二共識”是同兩岸和平發展相連、確定兩岸進行交流溝通的政治基礎。經過30年的歷程,這一共識為推進兩岸事務性接觸貢獻巨大。因此這一共識并非是可有可無,而是行之有效,也是規範和確定兩岸關係基本走向的重要依據。為了能够更好地系統論證這一問題,本論文還是不厭其煩把已經公開的信息再一一呈現,希望能够更好地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推進兩岸和平統一進程。
一、“九二共識”的產生是兩岸和平發展進程中的重要發展
1979年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表達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大政方針,但是台灣當局則采取所謂“三不政策”(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來應對,使得兩岸在相當長的時間裡無法開展兩岸交流。1987年下半年,來自大陸的60萬台灣老兵已經到了老年,他們希望能在有生之年回家鄉探望親人,於是他們走上街頭抗爭,表達返鄉探親的訴求。在老兵抗議聲中,台灣當局允許老兵返鄉探親,由此開啓了來自台灣的單向交流的進程。
1.《金門協議》帶來的啓示
1988年以後,隨著台灣老兵返鄉,也有不少福建沿海民衆私自跨海前往台灣,被台灣當局捕獲遣返。台灣軍警對大陸私渡人員采取極不人道的強制遣返做法,致使連續發生數起大陸同胞在遣返過程中群體死亡事件。1990年7至8月間,發生了25名被遣返人員被台灣軍警釘在窄小船艙內窒息死亡,以及搭乘21名被遣返人員的船隻被台軍艦撞沉身亡的慘劇。1990年8月中國紅十字總會向台灣的紅十字會建議,希望雙方商討遣返作業程序,以保證遣返人員的生命安全。同年9月11日中國紅十字總會秘書長韓長林、國台辦交流局副局長樂美真等5人乘坐一艘懸掛紅十字旗的船隻,從廈門徑直朝金門方向航行,在金門海域即由同樣懸掛紅十字旗的台灣船隻引導至金門港。在下榻的“仁愛新莊”,韓長林和樂美真等大陸紅十字會代表與台灣紅十字會秘書長陳長文等就兩岸紅十字組織就海上監督遣返事宜進行了協商,并於次日達成協議。雙方本著切實解決問題的精神,就遣返原則、遣返對象和遣返程序達成協議。當時簽署協議時,在兩岸代表機構的名稱和年號表述上出現了分歧,為不至讓已經形成的協議化為泡影,最終雙方做出妥協。
《金門協議》是兩岸開始和平交流以後,首次在獲得授權的背景下,由紅十字會進行接觸,并成功達成協議的案例,由於雙方的務實精神迴避了兩岸政治分歧的難題。正是《金門協議》成功處理了涉及兩岸具體事務,為此後的兩岸交流帶來了希望和可能。
2.“九二共識”形成的過程
金門會談之後,兩岸交流已經成為客觀的現實,兩岸相關部門開始意識到,雙方需要有一個民間機構來商討處理兩岸從接觸和交流中衍生出來的兩岸事務性問題。台灣方面於1990年11月21日正式成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由辜振甫擔任該會董事長,陳長文擔任副董事長兼秘書長。該會成立後承擔起由紅十字會負責的兩岸事務性接觸和交往的職能。1991年4月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陳長文訪問大陸希望建立兩岸溝通管道,唐樹備副主任會見陳長文時提出兩岸進行事務性會談的基本原則,這被稱為“唐五條”。①這是兩岸開啓事務性協商前,中國大陸提出在一個中國原則下處理兩岸事務的主張。大陸也在1991年12月16日,成立社會團體法人性質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海協會),由汪道涵擔任會長,唐樹備擔任常務副會長,并明確其宗旨為“促進海峽兩岸交往,發展兩岸關係,實現祖國和平統一”。
1992年3月22日海協和海基兩會在北京就“海峽兩岸公證文書使用”和“海峽兩岸開辦掛號函件的查詢、補償”等兩項議題進行了首次事務性商談。在涉及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上雙方出現分歧,海基會代表聲稱沒有獲得授權談兩岸的政治性問題,結果在這次會談中雙方沒有達成協議。為此唐樹備副會長於同年3月30日指出,“兩岸沒有統一,但我們是一個國家,這個原則是堅定不移的,至於用什麼形式來表達這麼一個原則,我們願意討論。”
這裡需要補充的是,台灣當局於1990年10月7日正式成立“國家統一委員會”(國統會),該機構是台灣當局處理兩岸問題的決策機構,參加人士包括台灣地區領導人和副領導人等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國統會”在1991年2月23日第三次會議通過了“國家統一綱領”(國統綱領),該綱領明確了四項原則,其中第一條就是明確:“大陸與台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由於海協會和海基會就兩岸事務進行協商時,在一個中國原則問題上,發生了談判分歧。因此,台灣的“國統會”再次就兩岸關係的定義等問題進行討論,并在1992年8月1日形成新的決議,以補充“國統綱領”的說法。通過“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的政策文件,該文件有關一個中國涵義的叙述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後,台灣將成為其管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基於以上“國統會”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的決議,8月27日海協會負責人對“國統會”的決議作出回應指出:“它表明在兩岸事務性商談中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已成為海峽兩岸的共識,對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當然我們不同意台灣有關方面對一個中國涵義的理解。我們主張‘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反對‘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兩個對等的政治實體’的立場是一貫的。”該負責人并重申,“在事務性商談中,衹要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可以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涵義。”并建議兩岸可以在此基礎上,開展兩岸事務性協商。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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