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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 |
中評社北京5月20日電(記者 黃博寧)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劉克崮、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昨日在“經濟每月談”上就“中國是否該徵收遺產稅”這一議題回應民眾的疑問。
三位專家認為,從長遠看徵收遺產稅有助於社會收入的調節,所謂“富不過三代”。從操作面上看,中國不具備徵收遺產稅的條件。只有解決了官員的財產報告制度,以及一定級別以上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才能堂而皇之的要求所有公民申報財產,接受遺產和贈與稅。
總體說,第一要堅持徵收的方向,第二要積極研究,第三要判定一些方案的基本要素,第四要積極創造條件盡快試點。
賈康:不具備征遺產稅的前提條件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表示,這一問題的討論確實由來已久,上世紀90年代以後的文件逐漸不再提這一問題,也就是委婉的表示,徵收遺產稅不具備前提條件。
當然美國也有如巴菲特這樣的富豪反問,為什麼我交的稅比我的員工還少?他表示,這是意識、精英發展到一定文明高度以後的產物。遺產稅的問題,在中國可以先做研究,但徵收需要有前提條件。只有解決了官員的財產報告制度,以及一定級別以上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才能堂而皇之的要求所有公民申報財產,接受遺產和贈與稅。
前兩年,中紀委經過慎重調研以後認為,中國不具備推出普遍的財產報告和公示制度的前提。進行試點的地方也也往往無疾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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