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宜重視文化機構與館所的觀眾(參與者、使用者)研究工作:抽象的市場端賴清晰的受眾研究結果來加以區隔及滿足。在諸多考察交流實務發現,許多機構與館所在設計及提供各式文化產品與服務時,多仍停留在“我給予甚麼(生產者導向)”的階段,而非“他們要甚麼(消費者導向)”的模式,以致結果經常答非所問、給非所要,很難引起共鳴。要理解消費者,機構與館所必須下工夫在觀眾研究上。
六.須關注偏遠地區與弱勢族群的文化參與權利:公共文化服務以人為本,對於偏鄉及弱勢民眾如何親近文化應有長期策略性的具體作為,除了政府部門外,尤須引導社會部門及企業部門的參與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