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兩岸對南海及東海問題要盡快建立共同的話語體系。2014年度,日本計劃斥資十億日元,專門用於對外宣示釣魚島主權;菲律賓頻頻在國際場合鼓噪嗆聲,不惜重金在國際上大搞輿論造勢,企圖奪得國際話語權。為此,兩岸應就南海及東海問題盡快建立共同的話語體系。在領土和海洋權益,尤其是釣魚島問題上,同一個民族不說兩套話,不相互拆台,要相互補台搭台借台,聯手奪取國際話語權,不給外人以可乘之機。雙方在維護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上可以各有宣示,但需要在政治原則方面有所默契,應以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為重,即使不能一致對外,至少也不應做有悖於維護共同主權和利益原則的事;在政策主張方面應有所協調,對外表態即使有所區別,也不要完全相左;在輿論宣傳方面相互呼應,加強彼此措施的正面反饋效應。對於“釣魚島”和“釣魚台列嶼”的稱謂,可繼續延用兩岸歷史習慣稱謂;但對於南中國海,對外不宜簡稱“南海”,以免掉入別國的話語陷阱。我們老祖宗歷來強調“正名”,名正方能言順。過去國際上一直稱南中國海,現在美國改稱“南海”、越南稱為“東海”、菲律賓改為“西菲律賓海”,其用意就在於篡改歷史,混淆視聽,淡化中國主權色彩。
第二、雙方在維權行動方面要有心照不宣的配合。鑒於台灣占據有利戰略地理位置,距離釣魚島較近,太平島位於南海中心,建議台灣方面應加強對釣魚島和南海諸島的行政管轄力度,主動派艦船定期或不定期巡邏執法。如果台灣方面認為不方便或力量不夠的話,大陸方面完全可以協助台灣方面遂行上述任務;大陸方面也完全可以單獨進行相關海域的巡邏執法,如果可能的話,屆時希望得到台灣方面的協助、配合和保障。當然,如果台灣方面需要大陸支援的話,大陸方面定會責無旁貸,全力支持與配合。當年西沙海戰和南海海戰時,台灣軍方曾為我軍作戰行動提供了諸多方便。1974年初在大陸海軍增兵西沙戰場時,台灣軍方在封鎖了近30年的台灣海峽打開探照燈,為夜間通過台灣海峽的大陸海軍艦隊照明送行,並派遣四艘軍艦進入南沙水域,加強該地區的防禦力量;1988年3月,大陸海軍在南沙赤瓜礁海區反擊作戰時,“宜昌號”艦行至太平島,在該島停留一星期,經查該艦航海日志記載有下列內容:“一、補給了淡水和食品;二、了解了周圍島礁的預警情況;三、研究了應對方案;四、我官兵得到了休整。”台灣海軍並表示,如果再發生戰爭,台灣軍隊將和解放軍一起參戰。當年情況比今天複雜得多,兩岸當局都能以民族大義為先,相互配合,共同禦敵,今天還有什麼顧慮而不能呢?對此,我們至今記憶猶新。近年來也有兩岸共同抵制越南等國“外大陸架劃界案”,以及在黃岩島事件中相互聲援等舉措。
第三、兩岸在人道互助上要積極協作救援與保障。在遠離大陸和台灣的南沙海區,大陸軍隊駐守7個礁盤,控制著若干其他礁盤;台灣軍隊則駐守太平島,島上有可起降運輸機的飛行跑道。一是協作救援。目前,兩岸守軍如果需要急病搶救、自然災害救助等幫助時,往往各自向大陸或台灣求援,但距離均在1500公里以上,艦船航行需要2天以上,難免有鞭長莫及之虞。如果兩岸守軍能相互救助,則有利於解燃眉之急。比如,大陸守軍官兵發生急病需要後送,因為沒有機場,只能派船接送,可能耽擱寶貴的搶救時間。如太平島守軍能提供航空支援,允許大陸救護飛機起降或直接讓病人搭乘台方飛機治病,則功莫大焉。二是互助補給。大陸可為太平島提供食品等,台灣可為大陸漁民作業提供護航和補給。建立兩岸南海駐軍人道救援互助協作機制,互相提供救助,是應有之為。可以從建立人道救援通信聯繫入手,逐步商定職能範圍、資源告知、聯繫方式、救援程序、注意事項等,還可以進行必要的演練,形成有效機制。人道救援敏感度低、簡單易行,外界難以反對,阻力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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