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兩岸在軍事安全互信與合作方面要採取一些實質性措施。鑒於兩岸處於分離狀態,可考慮共同採取某些軍事安全合作措施:一是建立非正式軍事溝通渠道,定期或不定期商談相關海域合作機制、合作事項、合作方式和方法等;二是相互提供與交換有關爭議海域的情報信息;三是可考慮明確和劃定雙方防務和維權責任區,逐步建立分區值班或輪流值班制度,以體現兩岸力量在相關爭端海域的軍事存在;四是適時調整相關海域軍事部署,強化各自控制島嶼的軍事能力建設,擠壓聲索國的支配空間;五是必要時可以某種形式舉行帶有准軍事或軍事性質的聯合演練,甚至在條件成熟時,兩岸海上執法部門可進行聯合巡航維權行動,等等。
最後,兩岸在共同維護國家主權和海洋權益方面不要有任何顧慮。眾所周知,台灣方面,在面對東海、南海危機時始終處在一種非常尷尬的境地,想獨自維權,自身實力不夠,國際上又沒有夥伴支持;想與大陸合作,既擔心被大陸趁機“吃掉”,又怕民進黨“抓辮子”,更怕美國不高興;想不去作為,又覺得上對不起祖宗、下對不起百姓,怕失去民意、丟掉政權。實際上,這種顧忌是完全沒有必要的,即使台灣明確表態不與大陸合作,其他國家也不會相信。島內有識之士完全清楚,國家領土主權是世代相授、神聖不可侵犯的,高於意識形態與國內政治鬥爭,誰也沒有權力將其隨便讓與他人。有名豈在鐫頑石,路上行人口似碑。兩岸應以民族大義為重,大膽邁開步子,光明正大地表明立場,坦坦蕩蕩地向世人宣示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完整的決心。維護中華民族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是天經地義之事,既符合台灣人民的根本利益,也符合中華民族大家庭的根本利益,能夠得到國際社會的理解和認同,並占據國際道義制高點。
兩岸共同維護中華民族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是大陸和台灣人民共同的核心利益,是兩岸人民份內之事,更是兩岸中國軍人的神聖職責所在。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更遑論任何人、任何政黨、任何國家、任何國際組織,都無權說三道四、妄加置評。
兩岸之間沒有民族矛盾,只有民族國家的認同。真誠希望兩岸防務部門加強溝通,擯棄猜疑,防止他國挑撥離間。既不能坐談高論,徒托空言;更不能口咏其言,行違其道。總之,歷史的轉折點始於足下。在兩岸合作、攜手維權的道路上,我們哪怕能邁出一小步,也將是中華民族歷史上的一大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