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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出席。(中評社 楊犇堯攝) |
(三)做好改革試點授權決定相關工作。按照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依法及時作出有關改革試點的授權決定,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認真審議有關授權試點工作情況的中期報告和到期報告,深入總結評估試點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依法推動試點經驗推廣複制,適時修改完善有關法律。
(四)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立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立法項目,由常委會黨組及時向黨中央請示報告,依法按程序做好相關工作。加強人大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綜合指導,健全相關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機構組織起草重要法律草案機制,推動和督促有關方面按照立法規劃計劃及時組織起草法律草案。完善立法論證、聽證、評估機制,建立對重大利益調整的論證咨詢制度,制定立法項目征集和論證工作規範。
二、依法行使監督職權,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一府兩院”的工作和實施有關法律情況,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內在要求和制度安排,體現了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憲法原則。常委會要把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權用起來,緊扣黨中央提出的新發展理念、改革舉措、法治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監督與支持相統一,確保憲法法律得到有效實施,促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進結構性改革,推動“十三五”規劃綱要全面實施。
(一)加強憲法實施監督。加強憲法宣傳教育,弘揚憲法精神,開展好國家憲法日有關活動,組織好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工作。加強備案審查工作,對新制定的行政法規、司法解釋逐件進行主動審查研究,有重點地探索開展對地方性法規的主動審查,認真做好對各方面提出的審查建議的研究處埋、反饋等工作,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和憲法法律權威。
(二)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食品安全法、水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環境保護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產法等6部法律的實施情況;結合審議食品安全法、環境保護法、安全生產法等3個執法檢查報告開展專題詢問,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跟蹤督辦,聽取審議國務院關於研究處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情況的反饋報告。聽取審議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法執行情況的報告。開展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專題調研。
推動形成良好法治氛圍和法治習慣,聽取審議國務院關於“六五”普法決議執行情況的報告,依法作出有關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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