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記者:仲裁中的另一類是強烈挑戰中國在南海海洋權利主張的法律依據,菲律賓要求裁定中國在南海的“斷續線”以及相關歷史性權利,海牙仲裁庭會對此做出裁決嗎?
金永明:菲律賓15項請求仲裁事項可分為三類:歷史性權利、島礁屬性以及海洋環境,其中最關鍵的就是歷史性權利,即依據“斷續線”主張的海洋權利是否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我的答復是判定“斷續線”的合理性屬於中國在2006年排除性事項內容,不是仲裁庭的管轄範圍,仲裁庭對基於“斷續性”主張的海洋權利作出裁決是越權行為。
沿海國家的海洋權利是基於陸地領土,如果陸地領土沒有確立,海洋權利則很難確定,同時,沿海國的海洋權利考量多元因素,中國在歷史過程中形成的權利不只依據《公約》加以規範和套用,還要參考歷史長期發展過程中的歷史和法律,以“時際法”來界定,“後法”不能溯及既往,任何行為應根據當時法律而定,不能依據之後產生的法律來判定之前發生行為的合法性,當然,歷史過程中形成的權利也應隨法律的提升而加強管轄或控制的力度。
以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不能推翻中國對南海島礁“最早開發、最早命名和最早管轄”所擁有的既定權利,仲裁庭沒有權力依據《公約》裁定中國對“斷續線”的歷史性權利。
中評社記者:仲裁庭的宣判日期會不會推遲?
金永明:目前看來有可能,首先國際社會40多個國家已表態支持中國的南海政策與立場,特別是以協商談判來解決中菲兩國爭執的核心利益;第二,中國在國內外宣傳南海政策,包括動用外交部駐外使領館代表闡述意見;鼓勵外國學者對南海仲裁問題發表意見;台灣就太平島的地位和屬性發表意見和觀點。這些都成為海牙仲裁庭在仲裁時候不得不參考的因素,必須在綜合了這些意見和觀點後作出最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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