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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人士圍堵警員。(中評社 李仕奇攝) |
中評社香港10月5日電/香港大公報發表社評指出,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日發表電視講話,指出過去一星期“佔中”行動已經蔓延港九各區,對市民日常生活和政府運作造成嚴重影響,他呼籲“佔中”發起人和參與者顧全大局,馬上停止在馬路上的集結活動,政府和警方有責任和決心採取一切必須的行動,恢復社會秩序,讓政府和七百萬市民的工作和生活回復正常。
講話中具體提到,眼前最迫切的,一是明天(星期一)政府總部的出入通道必須恢復暢通,二是中西區和灣仔區的道路不再堵塞,讓所有學校明日可以複課。
在此情況下,政府和警方必須採取有力行動,盡快結束亂局,否則將無以向市民交代、向法治交代,更難以向已經對事態表達嚴正關注的中央有關部門和全國人民作出交代。
事實是,眼前的“佔中”行動,已經遠遠不是對普選議題以至提名辦法的正常爭論,正如“人民日報”本月一日題為“珍惜良好發展局面維護香港繁榮安定”的評論員文章所指出:
“在香港,言路完全暢通,任何人士如果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有不同看法,完全可以通過正當渠道反映訴求、溝通情況,而不應該訴諸‘佔中’這種極端方式。‘佔中’不是‘溝通’,‘佔中’就是對抗。如今極少數人士執意對抗法治,挑起事端,終將自食其果。”
而且,就算退一萬步而言,“佔中”行動的出發點或動機真的是為了表達民主訴求、為了爭取所謂的真普選,集結人群、占據馬路、堵塞交通、與警對峙也決不是可以容忍和有效的做法。此一做法存在兩大根本錯誤:一是違反法治核心價值、二是損經濟擾民生。
事實是,自“佔中”亂局出現以來,交通嚴重擠塞、店舖生意難做、學童上學無路、遊客裹足不前,已經是有目共睹的事實,也激起了越來越大的民怨;但是,更大的民怨或憂慮,是“佔中”行動對港人社會法治核心價值所帶來的破壞和衝擊。當所謂“佔中”行動可以被當作一個正當甚至神聖的口號而提出、當有成千上萬的人真的相信“占領”是一個可以為他們帶來成果的行動而“?身”參與、當堵塞馬路、與警對峙、圍堵“政總”可以被當作一種合法抗爭手段的時候,甚至當前線執法警員為了控制場面、再三警告無效之後不得不施放胡椒噴霧和催淚彈而被一些人指為使用“過度武力”的時候,則港人社會一貫視之為珍貴財富、並引以為傲的傳統核心價值:守法和法治到底還剩下多少“光環”,實在是使人懷疑以至不寒而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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