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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仲裁協會常務理事李永然律師(中評社 王永雪攝) |
中評社南京8月6日電(記者 王永雪)中華仲裁協會常務理事李永然律師日前在第四屆兩岸和平發展法學論壇上表示,今後海峽兩岸若能在“人身自由”議題上相互分享經驗並徹底落實,將有助於兩岸間的信賴基礎與和平發展。
李永然表示,中國大陸對於法治國家理念、確保公民權利的實現、捍衛人性尊嚴、落實基本人權等基本精神,已取得全面共識。不容否認的,這些法治原則與人權保障理念的確定,對於海峽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來講,具有正面且積極的意義存在。
近幾年來,台灣在保障“人身自由”的“正當法律程序”,無論在理論或是法治建制的發展上,已有相當的成熟度。如前所述,中國大陸已明確宣示要實現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理念,而“人身自由”又是人民行使其基本權最根本且不可或缺的前提。今後海峽兩岸若能在此議題上相互分享經驗並徹底落實,相信有助於兩岸間的信賴基礎與和平發展。
2012年8月19日,為落實《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進一步加強對兩岸投資人及相關人員的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協商同意,曾就兩岸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已有共識採取一定的具體措施。李永然指出,問題是,這些對於兩岸人民之人身自由的基本人權保護上,無論是在法制規範或實質保障,均明顯不足。上開中國大陸“邊控措施”制度,即屬適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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