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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4月21日電/20日,國務院印發廣東、天津、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和進一步深化改革上海自貿試驗區方案,印發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試行方法。
《經濟參考報》報道,同一天,國新辦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商務部、上海、福建、天津、廣東相關負責人悉數到會,解讀自貿區總體方案。
記者多方了解到,粵津閩三地將在21日上午統一掛牌,並召開新聞發布會和政策說明會,向各界解讀推介相關政策。上海沒有掛牌儀式但會召開動員大會。
記者初步統計,四大自貿試驗區方案共計71項改革創新任務,其中上海25項,天津和福建各16項,廣東14項,在此基礎上還分解出多項細分任務。
從總體方案來看,相比起原有的上海自貿區,四大自貿試驗區將新推出多項機制體制創新舉措。商務部部長助理王受文表示,新設的自貿試驗區複制了上海自貿試驗區的成功經驗,在投資管理制度、貿易監管、金融制度和事中事後監管等4個領域改革創新,並且進一步提出了行政咨詢體系、審管分離、審批歸口等一些新的做法。擴展區域之後的上海自貿試驗區也進一步增加試點內容。
例如,天津自貿試驗區總體方案中提到:天津率先推進租賃業政策制度創新,形成與國際接軌的租賃業發展環境。加快建設國家租賃創新示範區。
“我們在前一年半試驗內容的基礎上,又增加了一些新的試驗內容,比如產業預警、權益保護、信息公開、科技創新、人才服務體系等。”上海市委常委、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委會主任、浦東新區區委書記沈曉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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