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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忠委任律師陳麗玲。(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19日電(記者 倪鴻祥)新黨發言人王炳忠今早遭“調查局”依涉嫌違反“國安法”,搜索並帶遭拘提帶回訊問,委任律師陳麗玲上午在新黨副主席李勝峰陪同下說明今早檢調處理的情形,她說,檢調單位開同時間、不同地點的兩張傳票,同時備妥拘票,還刻意不讓律師進入王炳忠住處。
此外,陳麗玲趕往新店“調查局”“國家安全”調查站、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陳斯俊等4人遭約談處,也被拒陪同約談。陳麗玲說,如果當事人一旦被拘提,就該讓律師到場,新店“調查局”“國家安全”站已有委任律師到場,但調查人員稱王炳忠等4人是以證人身份被通知到案作筆錄,依法不得有律師在場,因此不讓律師進去,對此調查官玩弄法律程序,採取非常嚴格的搜索程序,對此感到遺憾。
新黨副主席李勝峰上午舉行臨時記者會後,王炳忠的委任律師陳麗玲趕往新黨,臨時對外說明狀況,隨後陳麗玲等人趕往新店“調查局”“國家安全”調查站、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陳斯俊等4人遭約談處,希望主張應有的權利。
陳麗玲指出,同時時間、兩張不同地點的傳票,這是從來沒有發生的現象,其次她要向檢調單位對王炳忠住處搜索現場提出嚴正抗議,因為王炳忠通知她後,她9時10分趕到現場,但一直等到9時50分才進入王的住處,因為她在門外不斷敲門、手都敲到瘀青,檢調人員不為所動,一直等到搜索完畢、東西封好之後才開門讓她進去。
她說,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律師對她受委任的當事人有全程在場的義務,也是權利,可是遺憾的是檢調單位以“國家安全”為由說這是“國安局”主導的藉以妨害律師行使權利,實在令人遺憾。如果在“中華民國”已經委任律師,律師趕到現場卻碰到鐵門堵擋,根本無法進去為受委託的當事人查看相關證據、行使辯護上的權利,這等於宣告“司法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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