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6日電/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跨政黨“立委”貪賄事件繼續延燒。台北地方法院前日裁定,收押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陳超明等人,及其多名助理,創下“國會”全面改選後現任“立委”遭收押的首例。只有前任“立委”、“時代力量”徐永明,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八十萬元交保,而他也是八名被告中,唯一交保的被告。徐永明原定昨日下午赴“時力”紀律委員會說明,不過為了減輕對黨衝擊、團結黨,而決然選擇退黨。該已於日前決定對徐永明實施停權,昨日黨秘書長也已證實,已經收到徐永明的退黨申請書,會先將退黨程序完成。
令人感到驚奇的是,國民黨“立委”涉貪並不出奇,因為國民黨早就背負了“黑金政治”的“盛名”,這正是導致國民黨先後兩次喪失政權的基本原因之一。而民進黨雖然是以反對國民黨起家,其中一件“有力武器”就是針對國民黨的貪腐,因而民進黨以“勤政、清廉、愛本土”為自勉,蔡英文擔任民進黨主席後,每次召開“全代會”時,都將此七個大字標示在會場門口,以告誡黨代表以至全黨同志。但“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個別民進黨人也經受不了金錢的誘惑,貪腐事件層出不窮。陳水扁當政時,如果說其“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即陳其邁的父親),因為是從國民黨陣營“起義”過來,也將國民黨的腐敗作風攜帶到民進黨,是並不出奇的話,但紀律嚴明的“新潮流系”,也有骨幹貪腐,就讓人跌破眼鏡。實際上,“新潮流系”的主要“流員”顏萬進在出任“內政部”副部長後,就因涉貪被判刑。陳水扁本人及其家族更是巨貪,身陷一系列貪腐醜聞,全家人都面臨大審判。其中陳水扁涉五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罰金二億元新台幣,褫奪公權終身。吳淑珍被判無期徒刑,併科罰金三億新台幣,褫奪公權終身。其餘被告則被判三個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蔡英文上台後,貪腐行為似是有所收歛,但個別黨政高層卻仍然擺脫不了金錢的誘惑,而且不少貪腐或疑似事件竟然是發生在“英系”的身上。此前已經有“英系”首領陳明文在高鐵上遺下裝有數百萬元現金的行李箱,而引發貪腐疑案,蔡英文的“英系”大弟子蘇嘉全叔侄,竟然為涉嫌貪賄而破壞“外交”規矩,今次被收押禁見的“立委”蘇震清,就是蘇嘉全的侄兒。而在此貪腐案被揭發之前,他仗著其家族與蔡英文親近的“雄厚背景”,頗為張揚,為了為未來參選屏東縣長積累政治資本,而與“新潮流系”互槓,強要黨中央將自己擺放在“不分區立委”參選人名單的安全位置,後來更是不顧蔡英文力勸,堅持要參選民進黨中常委,打亂蔡英文對“英系”參選的佈局。因此,蘇震清的被收押,可說是“六月債,還得快”,他的中常委宣誓就職還未完成,可能會讓蔡英文以技術手段,按照原定計劃,安排其預定人選蔡易餘補選以填補空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