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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彥。(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8月15日電/賴清德愛將、現年57歲的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涉任職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民政局長期間涉貪及接受性招待,去年2月事件曝光後,陳隨即請辭。台南地檢署去年2月重啟調查,檢方認為陳宗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全案15日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且陳自始至終否認犯行,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南檢認定陳宗彥受領政府俸祿,卻未潔身自愛,未和酒店業者保持距離,貪圖性招待而收受不正利益,有害公務員廉潔自持要求,玷污、褻瀆公務執行的純正,敗壞官箴,嚴重破壞“國家”公務員清廉形象,且自始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未自動繳交犯罪不法所得,建請台南地方法院從重量刑,依法宣告褫奪公權。
該案根據查案“監委”王美玉等年初發布的新聞稿,陳宗彥以代號陳董、同學、老闆的朋友,疑似接受8次性招待,而LINE截圖中陳宗彥詢問的“小芸”,也在酒店筆記本中出現過三次,陳宗彥辯稱“陳董不是我”,但根據監聽譯文和Wechat截圖,“陳董”係指任職於南市府並且協助“縮短流程時間”的人,因此不採信陳宗彥的辯詞,但該案經“監委”王美玉等人提案彈劾,但“監察院”表決後彈劾不成立。
陳宗彥自2005年當選台南市議員後,曾先後出任台南市民政局長、台南市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處長,皆是在賴清德擔任台南市長期間。賴2017年被任命“行政院長”,陳宗彥2018年也轉往中央擔任“內政部次長”一職,並在2023年出任陳建仁“內閣”的“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被外界視為賴清德的子弟兵。
南檢2014年在偵辦他案時,發現陳宗彥等人涉嫌接受業者不當性招待,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但因查無不法事證足認有貪污情事,2015年簽結此案。去年因前民眾黨籍“立委”陳琬惠踢爆,南檢去年2月分案重啟調查,歷時1年半偵結。
南檢調查,陳宗彥於2012年、2013年間,因連姓、王姓等酒店業者關說台南市警職人員平調案及請託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接受對方安排酒店女服務生提供性招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嫌。
南檢比對“監察院”資料、民眾告發及監聽內容,確認陳宗彥和“小芸”、“愛佳”、“愛玲”等3名女子發生16次性行為,其中10次是性交易,每次代價新台幣1萬2000元,2次是性招待,4次狀況不明。
南檢也查證這3名女子身分,但因“小芸”、“愛佳”、“愛玲”是花名,非真實姓名,且距離案發時間已有10多年,女子去向不明,最終無法確定女子真正身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