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帶一路”示意圖(圖片來源:網絡資料圖片) |
中評社北京6月22日電/公共物品基本上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純公共物品,即同時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第二類是俱樂部物品,特點是消費上具有非競爭性,但是可以輕易地做到排他;第三類是共同資源物品,特點是在消費上具有競爭性,卻無法有效地排他。20世紀60年代後期,公共物品概念被引入國際領域,世界銀行對全球公共物品作如下定義:全球公共物品是指那些具有很強跨國界外部性的商品、資源、服務以及規章體制、政策體制,它們對發展和消除貧困非常重要,也只有通過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合作和集體行動才能充分供應此類物品。
由於全球公共物品對其他國家的使用不具排他性,其他國家的公民也可享用本國生產、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如全球公共衛生、全球安全、跨國界制度以及跨國界的基本設施的協調等等,存在“搭便車”現象,使得全球公共物品的供給者在增加供給時思前顧後,比較審慎,供不應求成為常態。隨著跨國人口流動、國際貿易和投資的規模不斷增長,經濟全球化對增加國際公共安全、國際法律制度、國際經濟秩序、國際公共基礎設施、動植物疾病防治等全球公共物品的供給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導致了公共物品供不應求的矛盾更加尖銳,在一定程度上威脅到了世界經濟的健康發展。
誰來提供全球公共產品?有四種可供選擇的途徑:第一,由世界政府來提供。但真正的世界政府從未出現過,建立世界政府的設想至少在短期內尚不可行。第二,由超級大國來提供。許多歷史上的超級大國擔當了全球公共物品提供者的作用。然而,世界經濟發展是不平衡的,鮮有強國恒強。第三,由國際組織來提供。比如,聯合國、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國際組織在全球公共物品的供給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第四,由國家集團或者利益集團來提供。各國在簽訂國際貿易協定時,就可以將有關解決全球環境問題的條款放入其中,形成一攬子協議。將公共物品提供與具有私人物品性質的活動聯繫起來,促進全球公共物品的提供。歸根到底,全球公共物品的供應主要是由超級大國主導的,並通過主權國家以及一系列國際組織來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