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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師範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教研室主任葉淑蘭(中評社 臧涵攝) |
劉建平說,“解放台灣”之說在朝鮮停戰後遭到蘇聯“緩和國際緊張局勢”名義的壓制,成為中蘇同盟分裂的最早嫌隙。而隨著中蘇關係惡化,應對“蘇聯威脅”目的的中美“正常化”外交啟動,達成“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前提下的象徵和平共識,中國的“兩岸關係”敘事再定義為“考慮現實情況”、“尊重台灣現狀”、“解決統一問題”的“和平統一”。
劉建平提到,但隨著台灣的民主化進程發生了政治自由化和普選政黨輪替,“台獨”主張的政治人物或政黨執政成為事實,“和平但不統一”話語對抗結構形成,並且得到日美同盟不斷變本加厲的威懾性保護。而另一方面,大陸市場是台灣經濟擴張的目標,避免政治對立的情緒化成為首要;經過折衝,在“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前提下國共兩黨達成“謀求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共同願景,中國的“兩岸關係”敘事基本概念調整為“穩定”,即維持“九二共識”底線原則的“和平發展”現狀。
劉建平提到,日本在1952年選擇偏安於台灣的蔣介石國民政府進行中日戰後的單獨議和,所簽訂的“日華和約”是新中國人民政府成立後最早確認“中華民國”主體地位連續性的國際條約,構成對“兩岸關係”敘事正面而公然的國際法形式挑戰,“解放台灣”遭遇日美軍事同盟的威懾障礙。
劉建平提到,這種挑戰後來又被日本利用作對新中國的外交籌碼,戰後中日關係就是在以“友好”話語遮蔽“戰爭責任”問題而解決“台灣問題”而“承認”新中國的“複交三原則”下建構的。
劉建平表示,但“戰爭責任”是中國居於主動地位的“日本問題”,而“台灣問題”則是日本居於主動地位的“中國問題”;日本以“台灣問題”的形式主義讓步交換中日邦交正常化即“戰爭責任”問題的形式主義解決,得手之後很快遇到由於“戰爭責任”問題遺留導致的周期性中日關係摩擦,所以就必然為尋求對華外交的主動地位而傾向於以“日台關係”建構來挑戰“一個中國”原則的“兩岸關係”敘事。這是邦交正常化和中國市場開放效應所決定的“友好保質期”在80年代結束之後的中日關係真實構造。
華東師範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教研室主任葉淑蘭說,推動中華文化對外傳播,需要有創新性思維。中華文化的對外傳播要體現戰略性思維與時代性氣息,促進各民族對中華文化的認同,加強兩岸三地的通力合作,優化文化產品結構,創新對外傳播方式,採用人情味較強的人際傳播和敘事手法進行情感層面的說服,以情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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