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國政府倡議啟動《“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行動計劃》,實施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聯合實驗室、科技園區合作、技術轉移等四項行動。
(七)中國政府與世界糧食計劃署、聯合國國際移民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國難民署、世界衛生組織、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世界貿易組織、國際民航組織、聯合國人口基金會、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國際貿易中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國際組織簽署援助協議。
(八)中國教育部與俄羅斯、哈薩克斯坦、波黑、愛沙尼亞、老撾等國教育部門簽署教育領域合作文件,與塞浦路斯簽署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歷和學位協議,與沿線國家建立音樂教育聯盟。
(九)中國科技部與蒙古國教育文化科學體育部簽署關於共同實施中蒙青年科學家交流計劃的諒解備忘錄,與蒙古國教育文化科學體育部簽署關於在蒙古國建立科技園區和創新基礎設施發展合作的諒解備忘錄,與匈牙利國家研發與創新署簽署關於聯合資助中匈科研合作項目的諒解備忘錄。
(十)中國環境保護部發布《“一帶一路”生態環境保護合作規劃》,建設“一帶一路”生態環保大數據服務平台,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共同發布建立“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的倡議。
(十一)中國財政部將設立“一帶一路”財經發展研究中心。
(十二)中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與捷克、挪威等國衛生部簽署衛生領域合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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