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公投挑釁兩岸關係
張文生認為,綠營政治勢力利用公投挑釁兩岸關係。
他表示,某些深綠政治人物之所以熱衷於公投立法,非要降低公投門檻不可,其目的非常明確,那就是台灣社會的公民投票議題可以設計成與統獨相關。通過公民投票,“台獨”政治勢力宣揚了“台獨理念”,把“台獨”責任推給了台灣民眾,把台灣民眾架上了“台獨”戰車。通過公民投票,“台獨”政治勢力挑釁了兩岸關係,不斷迫近“台獨”紅線。
張文生說,2008年陳水扁當局推動的“入聯公投”,今年底,紀政領銜提出的“以台灣為名參加東京奧運會”公投,都是明顯不可能實現,但是把矛頭對針中國大陸的挑釁性公投。紀政本是一個體育運動員,搖身一變,成為一個“台獨”政治運動員,目的無非是想借兩岸議題,在台灣社會撈取政治資本,得到某些政經利益。
“公投”成為打擊政治異己
張文生表示,“公投”成為打擊政治異己、侵害少數人權的工具。
他分析說,“公民投票”並非絕對完美,在某些政治勢力的操作下,可能成為多數暴力的源頭,多數人通過“公民投票”取得所謂正當性而壓迫少數人,打擊異己。如上世紀30年代,德國納粹正是利用了“公民投票”取得正當性,從而壓迫猶太人,打擊政治反對派。
張文生說,今年底,台灣當局“中選會”已經通過了3項與“反同”相關的公投案。“同性戀”問題,與少數人的人權相關,本不應當採取“公投”方式解決,而是應當通過合理的安排來解決相關爭議。把“反同”議題列為公投案,必然造成多數霸凌少數的局面,公投淪為侵害少數人權的政治工具。
張文生認為,台灣現行的“公投法”違背了民主的基本原則。
他表示,民主是多數人的意志的體現,但是台灣的公投設計卻有可能造成少數人決定台灣前途命運的結果。依據台灣當局修訂的公投法第29條的規定:“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該條款表明,只要獲得25%的支持率即可通過一樣公投案,意味著25%的選民可以決定台灣社會的重大事項,可以決定悠關台灣前途、命運的重要政策。
張文生認為,這樣的公投設計也可能會導致相互對立、相互矛盾的公投結果同時成立,造成台灣社會無所適從的茫然的結局。如依據修訂後的公投法,2008年舉辦的“入聯案”與“返聯案”同時成立。如果今年“挺同”一方也提案公投,同樣有可能與“反同”案同時成立,屆時面對相互矛盾的公投結果,台灣不僅沒有解決爭議,相反,可能造成爭議更加激烈,社會對立也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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