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0日電/1987年,兩岸打破了自1949年長達38年的冰封期,正式開啟兩岸交流交往新征程。台灣同胞赴大陸探親,交流,就業,投資,經商的人數逐年增加。
順應兩岸經貿交流和社會發展需要,從1993年開始,大陸逐漸對會計師、營養師、調酒師、美容師等90項左右的技術性、服務性職業,實施“就業准入”制度。
考慮到台灣同胞的利益和需求,大陸逐漸開放台胞報考其中的一些證照。助力台胞在大陸發展。據不完全統計,近30年來,大陸對台灣同胞開放的職業資格考試已達40餘項。
職業資格考試項目一覽:
1994年,財政部印發關於《港澳台地區會計師事務所來內地臨時執行審計業務的暫行規定》的通知,臨時執業許可證有效期為半年。
1996年,財政部印發《境外會計師事務所常住代表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台灣地區會計師事務所可申請在大陸設代表處。
2001年,大陸首次在北京舉行保險經紀人及代理人執照考試,吸引了1000名左右的台灣壽險業務人員及經紀代理業者組團考試。
2003年,“中國心理咨詢師”證照考試,台灣心理咨詢師、心理學系學生、幼教人員、社會工作者、兒童看護人員等相關從業人員爭相報考。
2006年,大陸首次允許台灣居民報考報關員,551位台灣居民報考,其中多半是在大陸台資企業工作的管理人員。
准許符合規定條件的台胞在大陸申請職業註冊和短期行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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