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0日電/最近有媒體報道,在“五險一金”的基礎上增加了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變成了“六險二金”。其實,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一種補充養老保險)都是自願繳納,並非是強制繳納,而且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早已就有,只不過新出台的《企業年金辦法》從今年2月1日實施。大家別誤解了。
“五險一金”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最近,有媒體報道說,在“五險一金”的基礎上,增加了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變成了“六險二金”。
對此,很多網友誤以為,這是國家為職工新增加的兩個待遇,是企業必須強制給職工繳納的。然而,其實,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都是自願建立,而且兩者早已就有,並非是新鮮事物了。
先來說說補充醫療保險,這是相對於基本醫療保險而言的,是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形式。人社部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底,全國參加補充醫療保險的職工為29022萬人。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盈華對中新網記者表示,補充醫療保險是單位(雇主)為員工增加的一項福利,一般為團體購買的商業險,1998年《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規定,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
張盈華解釋稱,補充醫療保險是否個人繳費沒有統一規定,各地不一樣,可以由企業一方繳費,也可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單位代扣代繳。
記者發現,以北京為例,早在2001年,北京就出台了《北京市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提出“參加了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可以為本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外商投資企業限於中方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 。
注意,辦法中說的是“可以”,而不是必須和強制性繳納。根據辦法,企業補充醫療保險重點用於解決退休人員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職工住院治療需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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